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同意计提坏账准备共约2500万元,影响2022年年度利润总额约-2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与2022年年度一致,分别为60万元、20万元,共计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3年5月5日(周五)14:00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12证券简称:南宁百货编号:临2023-013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数)为-64,493,132.52元,未分配利润(合并报表数)为-152,561,503.73元,母公司2022年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8,927,195.57元。因公司2022年年度净利润为负数,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除四种特殊情形外,在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鉴于2022年年度公司净利润和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2022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正式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进行了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四、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12证券简称:南宁百货编号:临2023-015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年度,公司拟计提坏账准备共约2500万元,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约-2500万元。具体如下:
(一)对公司与湛江旭骏水产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补计提坏账准备约2330万元
2018年8月,公司因与湛江旭骏水产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兴宁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五家公司返还我公司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2019年12月,公司收到兴宁区法院(2018)桂0102民初4217至4228号《民事判决书》。兴宁区法院认为公司提交的现有证据尚未能达到民事诉讼证明力的高度盖然性,公司要求被告返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作出驳回公司诉讼请求的判决。
因不服一审判决,公司于2020年1月向南宁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兴宁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改判五家公司返还我公司货款及支付相应违约金。
2020年11月,公司收到南宁中院(2020)桂01民终3861至3872号《民事裁定书》。南宁中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兴宁区法院一审判决,并发回兴宁区法院重审。
2021年2月,兴宁区法院受理了该案的重审。2021年11月公司收到兴宁区法院(2021)桂0102民初1226至1237号《民事判决书》。兴宁区法院仍然认为公司提交的现有证据并不足以证实主张,尚未能达到民事诉讼证明力的高度盖然性,故公司诉请被告返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法院不予支持。因不服判决,公司于2021年12月向南宁中院提起上诉。
2023年1月,南宁中院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8日、2020年11月5日、2021年2月4日、2021年11月27日、2021年12月10日及2023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我公司与湛江旭骏水产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所涉事项已列入“其他应收款”核算,并已就本案于以前年度累计计提相关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约5270万元。按照南宁中院的终审判决,公司拟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该项其他应收款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政策分析后,需追加计提坏账准备共约2330万元。至此,关于该案的坏账准备将全额计提完毕。此项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约2330万元。
(二)对公司应收租金计提坏账准备约82万元
1.对钦州物业应收租金计提坏账准备约44万元
广西金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2016年起租赁我公司位于钦州民乐路7号的物业经营餐饮,截止2021年底,金鸿公司已经累计拖欠租金44万元。据分析,预计该笔租金收回的可能性较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现拟就该笔单项其他应收款44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项计提将相应减少当期利润总额44万元。
2.对星美影院应收租金及管理费计提坏账准备约38万元
南宁名翔影院经营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起向公司承租新世界店部分场地用于开设星美影院。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星美影院开始拖欠租金及管理费97.63万元,公司多次发函催收无果。2022年3月,南宁名翔影院经营有限公司发函给公司提出停止合作,并宣布停业。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计入2021年年度的应收租金及管理费97.63万元进行了计提。因截止2022年12月31日,星美影院累计拖欠租金及管理费共计135.61万元,现就该单项其他应收款补计提坏账准备38万元,减少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约38万元。
(三)对公司与南宁市亿资联米业买卖合同纠纷案,补计提坏账准备约60万元
2019年,公司因与南宁市亿资联米业有限公司及广西宾阳县香映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主持,公司与亿资联米业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约定2019年12月31日前亿资联米业分批向我公司支付货款本金等共计155万元。之后,亿资联米业陆续支付了一部分货款,但经公司向法院申请案件强制执行,至今仍无法完全追回。根据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2022)桂0110执恢184号《执行裁定书》,亿资联米业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该案终结执行。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该项其他应收款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政策分析,公司追加计提坏账准备约60万元。
(四)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约26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多次尝试联系供应商无果且收回货款可能性较小的其他应收款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政策分析,公司追加计提坏账准备约26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公司2022年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总额约2500万元。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事项。
2.监事会
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计提坏账准备。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12证券简称:南宁百货公告编号:临2023-017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39号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南七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5日
至2023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