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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湛江观桥输变电10kV电力电缆专项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湛江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发布日期:2016/1/6 18:23:22 浏览:594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湛江观桥输变电10kV专项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受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委托,湛江中汇电力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湛江观桥输变电10kV电力电缆专项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湛江观桥输变电10kV电力电缆专项项目

1.2项目编号:ZJZH2015-WZ-Z013

1.3招标内容(标的物信息):

行号

标的名称

招标规格

技术要求

数量(千米)

备注

1

10kV电力电缆

ZRB-YJV-8.7/15KV-1×400mm2

另附附件:技术规范书

1.58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获得工商行政登记管理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法人资格。原则上只接受制造商报名,如制造商确实无法参加报名时可授权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参与报名,代理商报名时须出具有效的代理证明。

2.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关的产品资质。产品必须通过相关质量检测试验及鉴定,能提供由国际、国内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鉴定证书或认证证书等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2.3代理商应具有投标设备原制造商的正式有效代理授权(须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或长期经销授权<即经销许可证明,所代理的原制造商须同时满足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2.2中规定的原制造商的相关证明文件。

2.4企业法人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代理商参与投标时,应在其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2.5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依法缴纳税收及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当地税务机关证明的相关说明。

2.6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如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或其直属各供电局列入企业诚信黑名单的投标人,在报名开始日期前,黑名单必须已解除方可报名。

2.7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8建议具有近三年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近三年内具有相关业绩即可,可以是含材料(同类产品)费的工程承包合同)。

2.9无不良的合同履行记录,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服务响应快速及时。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关联企业”),都不得在同一物资类别中同时投标。关联企业同时对同一物资类别具有报名意愿时,应自行协商参与单位;如未能在报名截止前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关联企业各方报名。

2.1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委托他人签订正式合同,不得擅自转让合同义务或合同权利给他人代为履行。

2.13其他资格要求(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三、投标报名说明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17:00,到湛江中汇电力咨询有限公司(湛江霞山区海滨大道南21号)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投标权利。(注: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并具备齐全的报名资料,才允许报名)。

3.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邮寄或其他方式的报名)。

3.3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表(附件1,其中“制造商产品资质列表”处必须列明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有效授权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3);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无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需提供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说明)的副本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便报名审查之用);

5)报名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设备原制造商的正式有效项目代理授权(机构授权书、委托代理人授权书、特许经销证明或者提供投标产品合法有效的来源证明文件等),此外还应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试验报告(第三方权威机构认证)及产品鉴定(或企业认证)证书等文件的复印件。

6)由国内(或国际)具资质的检测机构颁发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认证证书等产品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便报名审查之用,如无法提供原件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说明);

7)建议提供同类产品近三年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资格要求第2.8点所述的业绩证明资料)。(合同较多时,可选取较具有代表性的1-3份,每份须含有同类产品清单及签字页即可;应携带部分合同原件以便报名审查之用);

3.4报名资料作为审查投标人资格的重要依据,报名人应对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报名表格的记录信息负责,如果报名记录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报名无效或其他连带问题的,一律由报名人承担。

3.5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00元,现场报名时提交,售后不退。报名初审结束后,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发放给各报名人。为方便投标文件的制作,请在报名表(附件1)中注明电子邮箱地址,以便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3.6报名人在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评标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自理。

3.7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从提交报名资料开始,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或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招标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标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湛江中汇电力咨询有限公司105室(湛江霞山区海滨大道南21号)。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投标权利,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网在线网(www。gy-cente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六、招标投诉与受理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有异议的(需澄清的内容除外),请在以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请载明投诉人基本情况、被投诉人基本情况、投诉事项等内容,格式详见附件4),详细要求如下:

6.1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本招标公告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4)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6.2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湛江供电局监察审计部;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南50号;邮编:524005

联系人:谢绍君;投诉电话:0759-2528315;传真:0759-2528921

6.3投诉内容及时限

投标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天内提出。

6.4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①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②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③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④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⑤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⑥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⑦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6.5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七、其他

7.1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特别提醒:为防止他人冒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义发布招标公告试图谋取不正当利益。如遇可疑信息或公告,请及时联系本公告上的联系人查实,以免上当。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湛江中汇电力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电话:0759-2223898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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