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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防洪防风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6/11/21 20:11:08 浏览:2006

求:

各级政府领导要把防洪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亲自抓防洪,组织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投入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

气象、水文部门要切实做好水情测报工作,根据变化情况,修正预报方案,提高预报精确度。

三防部门要认真收集、掌握险情和抗洪抢险行动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防洪调度和抢险的具体方案措施。

根据分级管理责任制和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的规定,责任人要到堤围责任地段和水库等重要工程现场,直接组织开展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常备基本抢险队要集结待命,先遣巡逻队要立即就位,认真进行巡逻看守,发现险情,立即报告,抢险队伍要迅速投入抢险工作中。

各级三防指挥部的工作组要履行各自的职责任务,特别是抢救组要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有关民兵武装部门联系,动员集中机动突击抢险队伍,听候指挥调动,及时开赴前线抢险。

对预报洪峰水位水面线以下地区,要做好学校停课工作,做好人畜物资转移准备,对已受洪水威胁的地区要按计划迅速组织人畜和物资安全转移。

进一步检查各类型水库对防洪限制调度方案执行情况,凡是超防限水位应泄洪而未泄洪的要坚决泄洪,以确保水库大坝的安全。

被洪水围困交通中断的村庄,要实行村自为战,首先发挥各村的党、团组织和行政、群众组织的骨干带头作用,开展就地救援,把受淹的群众转移到高的楼房或高地安置。受洪水围困失去自救能力的村庄,县(市、区)以上指挥机关要调动机关力量进行救援。

县(市、区)以上指挥机关,要组织生活必需品,设法支援被洪水围困时间较长的灾民。

根据洪水变化情况,采取其他一切能够采取的措施。

(5)五级(特急)防洪方案,即防御超标准的特大洪水或突发性洪水的方案(红色暴雨信号)

即由于连续反复降特大暴雨,江河、水库洪水位不断上涨,预报江河洪水位会超过工程设计标准水位或超过历史最高洪水位,或发生溃堤险情;水库洪水位超过防限水位后仍继续上涨,预报水库洪水位可能超过汛期允许最高洪水位或发生险情,有可能垮坝。情况非常危急,有关地区各级政府必须迅速宣布进入特急防洪。具体要求:

各级领导以至党政军民都要把防洪抗洪抢险救灾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来抓,各行各业都必须服从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服从调动。

气象、水文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水情预报,把预报洪峰水位的高度,与建国以来那年那月的洪水位比较,相差多少,告知三防指挥部,保证指挥机关有目的指挥防洪。

各级政府和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文部门预报的洪水位,分析确定宣布进入特急防洪的区域,并分为前线抗洪抢险和后方安全转移两方面进行组织指挥,一方面应根据当时水文部门预报的洪峰水位水面线以下的区域为特急防洪、紧急转移的危险区域范围,迅速组织转移工作。另一方面有计划调动预备补充抢险队和常备基本抢险队全部上阵投入抢险,保重点堤围,保水库大坝。凡是防洪工程有抢救希望的都要集中一切人力、物力进行抢救,堤围决口能堵住的要坚决堵住,力争不决堤、不垮坝;确实无法抢救的工程(即预报洪水位将大大超过工程项目的),应把抢险队伍转到受洪水威胁的危险区,帮助把人畜转移到安全地方,防止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所有各类水库凡超过防限水位后,要打开全部泄洪通道泄洪,千方百计保护大坝安全,如果水文预报洪水水位会漫顶或实际洪水水位已接近漫顶,一方面要组织坚持抢险,力争脱险;另一方面要及早发出警报,迅速组织下游转移。

各级三防指挥部要根据所收集掌握的洪水和灾情发展及抢险救灾的情况、问题,及时向上级指挥机关汇报,提出请求给予必要支持援助的具体项目、内容方案。

动员就近的非洪涝区或非灾区的干部职工、群众及各方面人力物力支援重灾区群众渡过难关。

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中小学校停课。

各级三防指挥部各组,要按照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尽一切可能做好各项工作,听从三防指挥部的指令,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各级三防指挥部,要根据洪水灾害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不断研究决定补充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深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力争不死人或少死人,减轻灾害的损失。

4.1.3山洪地质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三防指挥机构负责,国土资源、水利、气象、民政、规划、建设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三防指挥机构或国土资源局及时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定,如需转移时,当地政府要迅速组织居民转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4)发生山洪地质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5)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时,当地国土资源专家和技术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地质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4.1.4堤防决口、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等事件应立即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2)堤防决口、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三防指挥机构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三防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应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上级三防指挥机构的领导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4.2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响应行动对应于预警级别分为:Ⅰ、Ⅱ、Ⅲ、Ⅳ四级,由市人民政府或市三防指挥部视情况启动。

4.2.1Ⅰ、Ⅱ、Ⅲ级应急响应

当出现Ⅰ级预警时,由市三防指挥部提请,经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发布防洪防风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汛防风期。

当出现Ⅱ、Ⅲ级预警时,由市三防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应的Ⅱ、Ⅲ级应急响应。

Ⅰ、Ⅱ、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三防办各工作组在市三防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及有关单位职责分工:

(1)市三防办

收集整理水雨情、风情、险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

负责指挥部领导与各组之间的联络以及各组之间协调。

执行指挥部的决策,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督查、反馈指挥部各项决定的落实情况。

(2)市水利局

协助市三防指挥部进行防洪调度,提供防洪工程抢险技术指导。

派出技术指导小组协助地方抗洪防风抢险。

加强对直属和重点工程的监控、防护和调度。

及时掌握重点防洪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

(3)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负责全市防汛抗洪救灾重大事件协调和综合情况上报。

(4)南海舰队

南海舰队司令部作战处派人参加市三防指挥部工作,负责协调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有关事宜。应市三防指挥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请求,适时组织部队参加抗洪防风抢险救灾工作。

具体指挥部队的抢险救灾行动。

每日20时向市三防指挥部通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有关情况。

(5)市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全市抗洪防风抢险救灾宣传报道。

负责协调管理境外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6)市气象局

发布热带气旋警报后,每3小时报告一次情况,每6小时报送天气预报,必要时对特定区域天气加密预报。发布热带气旋紧急警报后,每1小时报送一次动态及情报,通过手机短信向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发送热带气旋的最新消息,并动态更新“12121”电话信箱内容。

(7)广东省水文局湛江水文分局

及时预报发生洪水流域主要江河各控制站水位流量过程,并向各级防汛部门报送预报结果。

每1小时报告一次主要控制站点实时水位流量以及降雨情况。

每4小时对最新的水情情况作出综合分析。

参与三防部门对江河水情的研究会商工作。

(8)市交通局

保障交通部门设施的防洪安全。

根据指挥部的部署,保障抗洪防风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的紧急运输工作。

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

(9)市公安局

维持社会治安秩序。

保障运输抢险队伍、物资车辆优先通行。

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转移。

(10)市财政局

统筹安排和及时拨付上级、市本级救灾补助资金,监督资金及时到位和按规定使用。

会同有关单位向省财政厅等省有关部门报告灾情,争取省的资金支持。

(11)市农业局

组织农业各生产单位抢收成熟的农作物,并做好未成熟作物的保护工作。

(12)市海洋渔业局

组织督促全市出海渔船回港避风,海上作业人员上岸。

(13)市民政局

组织协调各地紧急安置和救济灾民。

收集、核实有关灾情,并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汇报。

(14)市卫生局

及时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赶赴抗洪抢险一线、灾区,开展防病治病,救治伤病人员,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15)广东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

负责提供防洪防风抢险及排洪设施的用电需要。

(16)市经贸局

组织协调电力部门保障防洪防风抢险所需电力的供应。

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指令,及时组织调配有关防汛防风抢险物资和受洪水淹浸区内的工矿企业人员转移。

(17)省电信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

组织防汛应急机动通信设备和队伍赶赴抗洪抢险现场,保障省、市、县(区)防汛等重点部门的通信畅通,保障“12121”电话的畅通。

(18)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山洪引起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报和预警。

掌握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险情及处理动态,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

(19)市教育局

负责组织洪区及危险地区师生的安全转移。

(20)市级新闻媒体单位

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广播中心)收到市三防指挥部发布的应急灾情通告后30分钟内向公众播发;《湛江日报》、《湛江晚报》、碧海银沙网站《图读湛江》栏目应及时刊发应急灾情情况。

及时播发有关气象信息、气象台制作的天气预报节目、暴雨洪水警报及气象台发布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播发市三防指挥部的汛情风情通报和有关防洪防风部署。

宣传报道防汛防风抢险救灾的先进事迹和各地各部门的重要抗洪防风动态。

(21)移动、联通公司

提供灾害性天气消息、警报、紧急警报、预警信号、通知、紧急通知的短信息发送平台。

4.2.2Ⅳ级应急响应

当出现Ⅳ级预警时,由市三防指挥部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市三防办领导在岗带班,加强值班力量。掌握信息及时报告,市三防指挥部组织水利、气象、水文等技术人员会商汛情风情,提出应对措施。

4.3信息报送、处理和发布

4.3.1汛情、风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防风信息实行归口处理,分级上报。

4.3.2防汛防风信息的报送,应快速、准确,重要信息立即上报,若一时难以准确把握,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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