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7-07-07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湛江珠江啤酒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独立意见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召开,审议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湛江珠江啤酒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经讨
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湛江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贷款业务和承兑
汇票业务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健康,且为公司合并报表内
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风险可控。我们同意该
项担保。
(以下无)
(本页无,为《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湛江
珠江啤酒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杨永福曹洲涛胡玉明
2012年4月19日
《珠江啤酒: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湛江珠江啤酒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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