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4-20
4月17日,《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督办事项和市10件民生实事的通知》印发。
《通知》要求,各牵头单位和承办单位要定期梳理所承办事项推进情况,100项重点督办事项和市10件民生实事的落实情况自2023年4月起,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通知》中还提到湛江市3个高铁项目年度工作目标。
具体如下:
1、加快建设宝满港区铁路专用线
第一季度: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第二季度:完成部分国有土地交地,宝满站动工建设。
第三季度:根据交地情况,区间路基段施工。完成用海报批,跨海大桥段动工建设。
第四季度:开展区间土石方工程。
实施单位:湛江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加快建设广湛高铁湛江段
第一季度: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5,累计完成投资6.108亿元。
第二季度: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40,累计完成投资16.288亿元。
第三季度: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70,累计完成投资28.504亿元。
第四季度: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00,累计完成投资40.72亿元。
实施单位:广东广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3、力争动工建设合湛高铁
第一、二季度:恳请广东省政府与国铁集团加强协商,尽快上报可研报告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争取完成调整可研批复。
第三季度:力争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施工图审核批复。
第四季度:力争取得正式用地批复,并开工建设。
实施单位: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沿海建设指挥部
4、力争动工建设湛海高铁
第一季度:争取确定过海轮渡方案和路地双方出资比例。
第二季度:完成可研修编及技术审查。
第三季度:争取完成可研审批、初步设计批复。
第四季度:力争完成施工图审查和开展用地报批,力争开工建设。
实施单位: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工程建设指挥部
以下是通知全文: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督办事项和市10件民生实事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和市10件民生实事落地落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分解为100项重点督办事项。100项重点督办事项和市10件民生实事已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目标任务,请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湛江实现跨越式的关键一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10件民生实事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不折不扣坚决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中心目标任务,凝心聚力谋发展,担当作为促落实,确保高效推进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工作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一”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项目推进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和市10件民生实事落地落实落效。
三、强化沟通协作,合力协同推进
各地各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对本地区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提前谋划,全流程跟踪。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其他单位的沟通协调,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其他责任单位要有大局意识,按照职能职责,积极配合,绝不推诿扯皮、相互掣肘,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对于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需市政府层面协调的,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分管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把握好推进工作的时序和节奏,要开好局起好步,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劲头,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出现“前松后紧”的不良现象。
四、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奖惩并举
市《政府工作报告》100项重点督办事项和市10件民生实事是2023年市级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并纳入县(市、区)和市直机关落实“四个全面”绩效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将全过程跟踪督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并视情况对进展缓慢或滞后事项采取现场检查、下达预警函、督办函、批评书、督办、提请领导约谈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同时,坚持奖惩并举,对抓落实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懒政怠政、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瞒报漏报的,予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各牵头单位和承办单位要定期梳理所承办事项推进情况,100项重点督办事项和市10件民生实事的落实情况自2023年4月起,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上报情况要真实及时,扼要,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上报内容须包含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各牵头单位要抓紧制订重点督办事项和民生实事的实施方案,于2023年4月底前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
附件:
1.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督办事项分解表
2.2023年市10件民生实事责任分工表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