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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16项政策措施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有机衔接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国际航空网络

发布日期:2024/5/10 17:03:37 浏览:6

来源时间为:2024-05-10

日前,重庆市政府印发《重庆市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措施》),提出16项政策措施,旨在推动重庆加快建设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以西部陆海新通道为牵引,有机衔接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国际航空网络,进一步提升经济外向度和竞争力。

根据《措施》,重庆将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质效,支持开行重庆至北部湾港、湛江港、洋浦港等港口的铁海联运班列,支持开行中老、中老泰(马)、中越、中缅等国际铁路联运班列、铁公联运班车、公海联运班车;支持做大做强做优跨区域综合运营平台,鼓励更多有实力的经营主体参与通道运营;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支持开通中欧班列全程时刻表线路,强化产业带动能力。

重庆将建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推广应用更适应市场需求、更加绿色高效的标准船型,支持开行沪渝直达快线、江海直达航线,开展铁水联运、水水中转、“散改集”“小改大”业务,支持三峡库区坝上重滚运输体系建设,探索开行商品车滚装共享公共班轮;建设国际航空枢纽,鼓励航空货物中转、跨境电商进出口、航空寄递运输、卡车航班开行、货运基地公司设立等。

为培育壮大通道经济,重庆将推动重庆枢纽港产业园建设,争取国家建立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大项目库;支持开行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铁铁联运笼车班列,支持整车江海联运、铁海联运滚装运输,服务“渝车出海”;支持深化中老泰“三国三园”(重庆枢纽港产业园、泰国罗勇工业园、老挝塔纳楞陆港)合作,打造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示范区。

《措施》提出,以“五型”国家物流枢纽为支撑,完善西部陆海新通道集疏运体系,推动进港、进园铁路及快速公路建设,支持多式联运示范、冷链物流节点、国际物流分拨中心、农村物流体系等在现代物流供应链体系构建方面作用突出的项目建设,支持物流供应链主体积极参与国家物流枢纽等骨干物流节点建设,服务食品及农产品、能源、矿产等大宗物资中转、流通、深加工。

为推动通道数字化标准化建设,重庆将支持“数字陆海新通道”“智慧长江物流”重大应用建设,实现物流资源线上线下协同联动;支持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迭代升级,提升口岸通关、全程物流综合信息服务能力;支持智慧口岸建设,有机衔接“数字陆海新通道”;支持经营主体牵头或参与制定相关物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培育物流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

在优化口岸物流营商环境方面,重庆将引导口岸场所经营单位降低口岸作业费,支持对在重庆铁路口岸海关查验无问题的外贸企业,免除吊装、移位、仓储费;支持对4类、5类、6类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统一按3类客车的收费标准优惠计收车辆通行费;支持以“量价捆绑”等形式为重点产业园区制定差异化综合物流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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