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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食药监局责令4家药品经营企业限期整改

发布日期:2017/11/9 8:11:46 浏览:387

来源时间为:2017-11-06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17年11月6日发布的《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限期整改公告(2017年第4号)》,广东喜泓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湛江清洁公司

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

许可证号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责令整改日期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1

粤AA7591093

A-GD-15-0019

湛江通大药业有限公司

湛江市霞山区社坛路38号东新豪园1号楼2号楼3号楼三层01、02号商铺

2017.10.30

1.企业库房内不同药品的堆垛间距小于5厘米。

2.企业未索取委托运输药品承运单位的运输车辆的相关资料。

3.企业对各岗位人员进行的继续培训内容不全面。

4.企业委托运输药品与承运方签订的运输协议内容不全。

2

粤AA7591348

A-GD-15-0232

广东喜泓医药有限公司

廉江市九洲江大道佳和广场乙区315至319号内(自编号:三层301室、四层401室)

2017.10.30

1.个别药品与内墙的间距小于30厘米。

2.个别外用药与其他药品未分开存放。

3.企业阴凉库未配备拼箱发货的设备。

4.企业未对个别储存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清洁和维护。

3

粤AA7590595

A-GD-14-0203

广东伟达医药有限公司

吴川市梅录镇人民路17号四层

2017.10.30

1.计算机系统涉及企业经营和管理的数据未按日备份。

2.企业制定的冷藏、冷冻药品运输应急预案内容不全。

3.企业对各岗位人员进行的继续培训内容不全。

4.企业未制定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4

粤BA7590272

B-GD-15-047

湛江新利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大道中73号2幢办公室楼1201房

2017.10.30

1.企业计算机系统运行中涉及企业经营和管理的数据未按日备份。

2.企业个别库房内外用药与其他药品未分开存放。

3.养护人员未定期汇总、分析在库药品养护信息。

4.企业未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盘点。

《湛江市食药监局责令4家药品经营企业限期整改》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湛江市药监局、药监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湛江市食品药品、广西药监局药品网站、国家药监局药品查询网、国家药监局药品查询、药监局药品查询网、药监局药品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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