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湛江 > 企业单位 > 正文

30009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11/30 17:25:18 浏览:343

行人董监高)、基金公司31家;34家;保险机构18家;其他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35家。

自2022年11月15日(T-3日)《认购邀请书》发送投资者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即2022年11月18日上午9时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张奇智、訾力、江苏银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薛小华、赵静、王平、张辉贤等共计20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国浩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新增投资者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姓名1张奇智2訾力3江苏银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薛小华5赵静6王平7张辉贤8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黄阳旭10黎维君11丁志刚12上海惠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3周雪钦14田万彪15蒋涛16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券私募投资基金17张新华18张建学19刘允中20UBSAG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国浩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2年11月18日9:00-12:00,单》。截至2022年11月18日9:00前,除5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和1名普通投资者未按时缴纳保证金外,其余17家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除张建学的报价外均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姓名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有效1黄阳旭4.233,000是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303,500是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33,300是4张建学4.233,000否5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博芮东方价值30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4.633,500是6华泰资管--华泰资产宏

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4.813,000是7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4.813,000是8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股份有限公司4.813,000是9李建锋4.713,000是10张新华5.0010,000是1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96,515是4.899,770是4.5913,030是12赵静4.303,000是13丁志刚4.753,000是4.583,000是4.233,000是14UBSAG5.303,000是4.868,200是15湖南瑞世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4.705,575是公司-瑞世瑞联1号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4.495,575是16蒋涛4.253,000是17刘允中4.503,000是18王平4.523,200是19张奇智4.523,000是4.233,500是20李天虹4.653,000是4.493,200是4.393,500是21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

伙)-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券私募

投资基金4.783,000是2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813,116是4.5918,346是4.3323,346是2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44,580是4.6719,809是4.3123,759是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根据《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认购对象和认购价格确定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4.52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221,238,938股,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99.76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826号文核准的股数上限以及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100,000.00万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具体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姓名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1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博芮东方价值30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7,743,362.0034,999,996.2462华泰资管--华泰资

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

品6,637,168.0029,999,999.3663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

产品-中国股份有

限公司6,637,168.0029,999,999.3664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

产品-股份有限公

司6,637,168.0029,999,999.3665李建锋6,637,168.0029,999,999.3666张新华22,123,893.0099,999,996.366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827,433.00130,299,997.1668丁志刚6,637,168.0029,999,999.3669UBSAG18,141,592.0081,999,995.84610湖南瑞世私募股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瑞世瑞联1号私募

股权投资基金12,334,070.0055,749,996.40611王平1,194,696.005,400,025.92612李天虹6,637,168.0029,999,999.36613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

限合伙)-睿亿投资攀山二期

证券私募投资基金6,637,168.0029,999,999.3661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0,588,495.00183,459,997.4061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3,825,221.00198,089,998.926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四)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股票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自然人李建锋、张新华、丁志刚、王平和李天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博芮东方价值3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博芮东方价值3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湖南瑞世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瑞世瑞联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湖南瑞世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瑞世瑞联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其管理的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资管--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前述产品属于保险公司资管产品和养老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夏基金阳光增盈稳健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4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进行认购,前述产品均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同时,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夏磐润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2个公募基金产品进行认购,前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瑞士联合银行集团属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81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39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进行认购,前述产品均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银创增润1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77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进行认购,前述产品均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同时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认购,前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综上,经核查认购对象提供的资料,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认购对象的股权结构、对外投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开信息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上述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姓名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1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

方价值3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Ⅰ类专业投资者是2华泰资管--华泰资产宏利价值

成长资产管理产品Ⅰ类专业投资者是3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