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或纸质成绩合格证明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二)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注意事项
(一)考前请按照考试所在城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参考准备。
1.各地具体疫情防控政策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各地防控政策”栏目查询。
2.全国高、中、低风险区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疫情风险查询”栏目查询。
(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2)。用户名或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23.56.228.71:82/)在线申办。
附件:1.关于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的说明
2.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附件1
关于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的说明
一、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初、中、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二、电子证书查询下载
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
附件2
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