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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招商港口: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发布日期:2019/1/12 7:34:29 浏览:399

来源时间为:2019-01-08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

独立意见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

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全

资子公司向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为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评估机

构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构与交易各方无关联关

系,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

性且评估定价公允。

2、本次交易的增资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

估并经有权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定

价公允。

3、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强公司在中国西南区域的战略布局,加快海外业务

拓展,协议内容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宇辉、苏启云、李常青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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