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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发布日期:2016/5/30 6:25:10 浏览:455

湛江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从今年6月份起,通过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组织有关人员到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学习取经,多方论证、几易其稿,于10月14日以政府名义印发了《湛江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湛江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方案》从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商事登记后续监管、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创新服务方式和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等六个方面着力,激发商事主体投资创业活力和创造力,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10月25日,湛江市召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部署改革工作,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在全市范围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湛江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遵循“有法可依、有所突破、逐步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围绕市场主体“宽进”,采取部分类似深圳商事登记制度、但又不突破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微创式”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充分体现了十大湛江“特色”:一是实施商事主体登记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改革。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原则上经营项目审批不再作为商事主体登记的前置条件,商事主体可依据自身需要申请相应的经营项目。无需申请人提交许可证或许可批准文件,商事主体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有关部门申请许可。二是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对无法提交有关场地产权证明的,经当地政府或者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委会出具同意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可以使用该场所办理注册登记。允许商事主体住所登记“一址多照”。三是改革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注册资本为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公司在设立时可认缴,免缴首期注册资本;根据不同情况,允许货币出资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四是改革年检验照方式。建立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通过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其登记备案事项变化情况、股东出资及资产状况等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五是精简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商事主体登记前置审批目录和商事主体许可经营目录。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外,一律不作为商事主体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六是规范实施行政审批行为。推动“一个窗口许可”审批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授权“窗口”审批事权,大力推进并联式审批。按照“一家收文、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审批模式,各相关部门同步审批、限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七是建立商事主体综合信息平台。整合信息资源,建立集网上办事大厅、部门并联审批、行政效能监察、信用信息公示等功能为一体的,面向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公众查询的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八是建立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机制。明晰部门监管职责,明确由经营项目审批部门对违法经营活动从头到脚一管到底的监管模式,防止出现扯皮现象。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和社会“多元监管”体系等改革措施,将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录入信息平台,实行“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九是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推行网上审批、网上登记,为商事主体提供申请、受理、咨询、核准的“全流程电子化”政务服务。十是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落实改革措施。全程监督商事主体登记和行政审批办理各环节,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投诉受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湛江市局供稿)

《湛江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启动》相关参考资料:
商事登记制度、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商事登记、商事制度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内容、商事制度改革 成效、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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