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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环境状况:湛江汕尾阳江空气质量位列前三

发布日期:2020/5/15 15:26:29 浏览:379

湛江2014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广东过去一年来环境“成绩单”如何?省环保厅4日发布了《2014年广东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显示,去年我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声环境等状况整体良好。

此次《公报》首次披露了全省PM2.5的年均浓度状况和按“新国标”监测的空气年度达标状况,全省PM2.5年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距离35微克/立方米的国家二级标准尚有距离,但有湛江、云浮、汕尾、珠海、深圳和惠州6个城市率先达到二级标准。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上也有所好转,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达标率达85,珠三角PM2.5较2013年下降10.6。

此外,城市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全省主要江河水质总体良好,但仍有8.1断面为劣ⅴ类。全省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90.2,但夜间达标率下降20.4,有61.9的城市(13个)受噪声轻度污染。

空气

全省空气质量湛江汕尾阳江位列前三

2014年是全省按照2012年版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全年监测的第一年,我省空气质量状况如何?

《公报》显示,全省21个地级市及顺德区2014年空气质量指数达标率在70.2—95.6之间,平均达标率85,首要污染物主要为PM2.5(占首要污染物比例为46.3),其次是臭氧(占32.8)和二氧化氮(占10.4)。

2014年,全省城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下降5.3;各城市二氧化硫年均值均达到二级标准,其中12个城市达到一级标准。

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平均浓度均与2013年持平,分别有18个城市和21个城市达到二级标准。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有6个城市达到二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有16个城市达到二级标准。一氧化碳所有城市均达到一级标准。

而在两年前已按新标准实施监测的珠三角九市一区,2014年空气质量指数达标率在70.2—95.6之间,平均达标率81,较2013年上升5.9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物主要为PM2.5(占首要污染物比例为40.8)。

珠三角PM2.5年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10.6;珠海、深圳和惠州3个城市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记者了解到,这是珠三角按新标准实施监测以来首次有城市PM2.5年均浓度达标,而近两年来,珠海、深圳、惠州也是全国74个主要城市空气质量前十名的“常客”。《公报》还披露,2014年全省各市(区)按照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排名,湛江、汕尾和阳江位列前三,肇庆、佛山和韶关位列后三。

酸雨

连续4年上榜重酸雨区的韶关“摘帽”

除了空气污染物的浓度,酸雨情况也是间接反映每年空气质量的关注点。《公报》显示,2014年广东省全省城市降水pH均值为5.11,酸雨频率为35.5,与2013年相比,全省城市降水pH均值下降了0.09个pH单位,酸雨频率上升了0.5个百分点,全省降水质量状况略有下降。

从酸雨分布上看,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81.8的城市(18个)出现酸雨(pH最小值<5.6),63.6的城市(14个)受酸雨污染(pH均值<5.6)。清远、佛山和深圳三市属重酸雨区(pH均值<4.5或4.5≤pH均值<5.0且酸雨频率>50),占13.6。

而在茂名、梅州、河源、阳江4个非酸雨控制区中,除河源外,其他3个非酸雨控制区的城市均出现酸雨,其中梅州受酸雨污染。

记者翻查资料发现,2014年重酸雨区城市数量与2013年持平。三个重酸雨区均为老面孔。其中2010年—2014年连续5年佛山均为重酸雨区;2011年—2014年连续4年清远均为重酸雨区;2010年、2012年和2014年深圳间隔性成为重酸雨区;韶关在连续4年上榜重酸雨区之后,2014年得以“摘帽”。

“一般来说,空气中的硫酸盐和硝酸盐都是形成酸雨的主要原因”,省环境监测中心专家分析,从全省的酸雨分布来看,珠三角地区的酸雨污染情况较严重;城市大气中二氧化氮、臭氧亦在珠三角地区较集中。

此外,在大气复合物污染形势严峻的秋季,如10月份,酸雨比例较高;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同期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浓度较高,为酸雨形成提供了丰富的前体物;另一方面,臭氧浓度高、大气氧化性强,促进了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氧化生成酸性物种。

水质

主要江河77.4的断面水质优良

在直接关系百姓饮水安全的饮用水源水质方面,《公报》显示,去年我省7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这也是该指标连续4年保持全部达标。

其中3.2为Ⅰ类水质,66.8为Ⅱ类水质,水质为优,30.0为Ⅲ类,水质良好。Ⅰ—Ⅱ类水比例上升,从2013年的60.9上升到2014年的70。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韶关、肇庆、汕尾、清远、河源、潮州、中山、云浮等市水源地水质近年均保持在Ⅰ—Ⅱ类,为高水平达标。

全省主要江河水质总体良好,2014年在124个省控断面中,84.7的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77.4的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其中,52.4的断面为Ⅰ—Ⅱ类优水质,25.0为Ⅲ类良好水质。

不过,12.1为Ⅳ类轻度污染水质,2.4为Ⅴ类中度污染水质,8.1为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

“与去年相比,局部水域水质略有波动,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下降0.8个百分点,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的断面比例下降1.6个百分点,水质好转的有寻乌水和黄江河2个江段,其中寻乌水水质明显好转;水质下降的有公庄河、容桂水道和漠阳江3个江段。”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分析指出。

在治水难点的跨区域河流方面,2014年全省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2.0,其中云浮、河源、佛山、江门、中山、珠海、韶关、清远和梅州等9市交接断面水质完全达标。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与去年相比,全省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总达标率下降0.7个百分点,广州、肇庆、惠州和茂名达标率分别下降4.2、2.8、2.8和8.3个百分点,深圳和揭阳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状况较差,达标率分别为13.9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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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广东如何弥补环境短板

近两年国家相继颁布“气十条”“水十条”,广东作为国家治气的重点区域(珠三角)和治水重点流域(珠江)所在的省份,目前的环境状况距离国家要求仍有多大差距,环境状况暴露出的短板又应该如何解决?南方日报记者采访了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以及省环境监测中心的专家。

1

如何继续改善空气质量?

严格环保准入把关

省环境监测中心专家介绍,广东通过严格环保准入把关,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严格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手段,近10年来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和物力,实现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的显著减排,全省和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控制得到一定的改善。2004年—2014年,广东省和珠三角地区二氧化硫年均浓度总体明显下降,二氧化氮年均浓度略呈下降趋势。

“改善空气质量仅依靠末端治理远远不够,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机动车增长等因素都会对空气污染的防治产生巨大影响。”该专家指出,近年来,广东不断加大重污染行业治理力度,截至2013年,重污染行业产值占全省GDP比重已经被压缩到17,在全国排名第6。在未来环保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这一比例还将会被进一步压缩。在能耗水平上,我省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产业结构还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而较多的机动车数量和较快的增长速度在未来可能会给广东治气带来较大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经济较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大气治理起步较早的同时,目前非珠三角地区二氧化硫、PM10年和PM2.5的年均浓度与珠三角地区基本相当。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有所好转的同时,非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增大。

2

如何减少酸雨污染?

坚持节能减排与产业转型

记者发现,空气质量位居珠三角前列的深圳,在全国主要城市中空气质量也常常进入前十,却多年进入重酸雨区。广东受酸雨污染城市较多的原因又是什么?

暨南大学大气环境安全与污染控制研究所教授吴兑表示,从先天条件上,广东的土壤层偏酸性,风沙、扬尘等大气气溶胶缓冲能力较差,导致降水容易出现酸雨。“九个城市八个酸”,与六七年前人们如此形容广东特别是珠三角的酸雨污染严重相比,由于近年坚持节能减排与产业转型升级,从2010年开始我省酸雨频率已降至四成左右,近几年进一步下降到35。

省环境监测中心专家指出,对深圳而言,近10年来,深圳市降水pH值总体呈上升趋势,酸雨频率呈下降趋势,降水质量总体好转。但从深圳各个酸雨监测站点的结果来看,离南海较近的盐田和葵涌站点酸雨污染相对严重,可能与海洋雾沫夹带一些硫酸到空中及船舶排放物密切相关。

除了自身排放,酸雨污染的程度还与空气中能中和酸性的碱性离子的多寡有关。该专家举例,同为超大城市,位于珠三角腹地的广州市城市空气质量较位于沿海的深圳市差,其主要大气污染物年均浓度高于深圳。广州降水中的硫酸根和硝酸根分别是深圳的2.9和2.1倍,但同时铵离子、钙离子和镁离子分别是深圳的3.7、9.1和6.3倍,降水中钙离子等碱性离子的比例较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广州降水的pH值。

3

如何进行水污染治理?

力争实现“水十条”目标

“近年我省通过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强污染整治,划定水源保护区严格保护等措施,使广东主要大江大河干流和部分支流以及珠三角河网区干流水道水质总体优良并保持稳定。”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457座、日处理能力2302万吨,占全国1/8强,全省67个县城、珠三角73个中心镇和深圳、东莞、中山等市的镇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划定800个饮用水源保护区,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依法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排污问题。近两年,珠三角地区共投资约170亿元整治520多条河涌。

“水十条”要求,2020年,珠江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不过,对照“水十条”的目标任务,我省仍有不少差距。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指出,重污染河流整治难度大;部分入海河流达标形势严峻;三角洲河网区河涌量多面广,部分建成区内的水体发黑发臭;敏感区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完善及提标改造、污泥处置设施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进展滞后。

省环保厅表示,将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全力实施“水十条”,力争如期、部分指标提前实现目标。近期省环保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水十条”实施意见的编制工作,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结合广东实际,明确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和部门分工。今年是《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实施第二阶段“三年新突破”阶段目标的实现年,广东将提前评估实施效果,加快修编《行动计划》,融合“水十条”的新要求新举措,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纲领性文件。(谢庆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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