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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7/8/20 14:16:47 浏览:493

碧海银沙网讯(编辑/金臻少琼)为进一步严明扶贫工作纪律,近日湛江市纪委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雷州市纪家镇先锋村委会原干部蔡文非法占有孤儿救济款、村民低保金问题。2009年至2014年,蔡文在担任先锋村委会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财政拨付孤儿基本生活费13950元,占有村民低保金2630元。蔡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徐闻县锦和镇北塘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董盛扼,村委会原主任陈成强虚报套取项目扶贫资金、截留挪用种粮补贴款、账外开支帮扶项目收入问题。2007年至2014年,董盛扼伙同陈成强等人伪造鸡苗资料,套取养鸡场项目建设资金12000元;截留群众种粮补贴款332166.90元用于购买群众农村合作医疗;账外开支养虾帮扶项目收入69398元。董盛扼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陈成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雷州市纪家镇锦盘村干部虚报骗取种粮补贴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3年,锦盘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陈立明,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陈妃利虚报种粮面积,骗取种粮补贴款共计59354.76元;2012年至2015年,陈妃利,村委会计生主任陈林,村委会妇女主任、出纳杨小英利用他人住房顶替验收,骗取低收入困难户住房改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42500元。陈立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陈妃利、陈林、杨小英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遂溪县杨柑镇苏屋党支部书记苏智敏,村委会主任李生等人违规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苏智敏、李生伙同村干部黄马生、陈光强将群众危房补助款227500元(危房改造补助指标13户,每户17500元)发给原村党支部书记(指标户)17500元,扣除房屋照相等费用后,余款198120元平均分给60户建房群众,每户分得3300元(村委会保管剩余120元)。苏智敏、李生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马生、陈光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遂溪县城月镇邦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南华虚报骗取种粮补贴款和低保评定优亲厚友问题。2007年至2014年,邦机村委会虚报村民种粮面积,骗取种粮补贴款共计6263.50元;2012年至2015年,邦机村委会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陈某(陈南华侄女)作为低保对象,陈某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4836元。对此,陈南华负主要责任。陈南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廉江市新民镇田界村党支部书记高煜才,村委会妇女主任甘仲芳对精准扶贫相对贫困户申报工作失职、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12月,高煜才、甘仲芳在精准扶贫相对贫困户申报登记核定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田界村委会上报的45户名单中,其中10户不符合申报条件(高煜才核查的9户中有2户不符合申报条件;甘仲芳核查的14户中有2户不符合申报条件,1户系其亲属)。高煜才、甘仲芳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切实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和中央、省委和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线索排查,认真开展专项巡察和省市县三级纪委督办直查重点线索工作。要加大惩处力度,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湛江市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相关参考资料:
湛江市纪检委领导成员、湛江市纪检委领导班子、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分析、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例、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警示、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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