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08-20
根据工作需要,湛江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非编制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广东省湛江市粤西公证处公证员助理2名。
三、招聘对象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5日之后出生);四)学历:全日制本科以上,法学专业;五)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和工作分配,工作责任心强,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曾被开除、辞退、正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报考。四、招聘性质及待遇
一)人员性质属合同制临聘工作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试用期3个月(3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粤西公证处聘用人员积分制绩效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需在湛江市司法局网站(http://www。zjsf.gov。cn/)官网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由本人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市司法局进行报名。二)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三)报名地点。湛江市司法局政治处(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95号七楼705室,联系电话:0759-3770006)。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资格审查。市司法局将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等进行了解。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因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经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市司法局将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另行通知)。二)考试。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形式,由市司法局政治处组织实施。三)考察。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等额递补。四)体检。考察合格者,在指定医疗机构自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至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五)公示及聘用。经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湛江市司法局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二)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等信息,在湛江市司法局网站(http://www。zjsf.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并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所留手机号码有误、联系不畅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后果自负。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和考务费用。四)本方案由市司法局政治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