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推动第一批省直部门(2015年已进驻和2016年一季度拟进驻公共申办审批平台的省直部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并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编制统一申办受理标准,试行统一申办受理业务。
第二阶段(2016年6月底前)
1。在粤东西北地区的县(市、区)、镇(街)启动自然人事项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推广工作。
2。制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在投资领域探索法人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并在省级和佛山、惠州、中山等地率先推进。
3。制定《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统筹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大数据库,完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省、市、县三级共享交换体系建设。
4。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交换、使用、管理机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推动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部门审批系统、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电子证照系统、效能监督系统等对接,实现系统互通、业务联动、实时监控。
5。推动第二批省直部门(使用自建审批系统的省直部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并按照标准化要求编制统一申办受理标准。
第三阶段(2016年12月底前)
1。基本完成全省各县(市、区)、镇(街)自然人事项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推广工作。
2。建成覆盖全省的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逐步推动与使用国家垂直审批系统的省直部门系统对接。
3。推动第三批省直部门(使用国家垂直审批系统的省直部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并按照标准化要求编制统一申办受理标准。
4。统筹构建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逐步整合网上办事大厅、实体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不同渠道的用户认证。
5。选择部分办事领域,推动实施前台多事项一表式申办受理,后台多部门一站式并联办理的审批模式。
6。建立健全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绩效评估、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机制,开展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
省直有关部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安排
第一批(20家)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族宗教委、安全厅、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国资委、体育局、海洋渔业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旅游局、人防办、盐务局、气象局、地震局。(2016年3月底前完成进驻)
第二批(13家)
省编办、科技厅、司法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卫生计生委、统计局、工商局、法制办、金融办、中医药局、档案局。(2016年6月底前完成进驻)
第三批(10家)
省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含外专局)、环境保护厅、审计厅、地税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知识产权局、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12月底前完成进驻)
本版撰文周志坤陈琦编辑统筹李江萍
《广东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相关参考资料:
广东 机构改革、广东 事业单位改革、广东 国企改革、广东省教师职称改革、广东国企改革概念股、广东教师职称改革、广东户籍改革、广东省行政区划改革、广东高考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