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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及增资认购湛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发布日期:2018/9/11 8:18:00 浏览:4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9年12月2日出资5.6亿元,参与“商业银行48.3%股权转让项目”,以每股平均1.42元的价格,受让及认购湛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商行”)395,948,154股股份。由于本次招标转让的湛江商行股权未能全部转让,导致公司持有湛江商行股份的阶段性持股比例为15.92%。该交易已获得中国银监会的批复。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2009年11月23日、2009年12月3日、2009年12月29日公告及2009年年度报告)。

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收到湛江商行的函件,得悉近日湛江商行收到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广东华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批复》(粤银监复〔2010〕851号)和《关于西部中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批复》(粤银监复〔2010〕852号)。湛江商行上次转让未尽的2.7472%股权(68,314,052股股份)转让及增资项目涉及单位的股东资格,均已获得相关有权部门的批准。至此,“湛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8.3%股权转让项目”已全部实现转让。湛江商行的总股本将从24.87亿股增至28.28亿股,注册资本将变更为28.28亿元,公司在湛江商行的持股占比将从阶段性的15.92%最终变更为13.999%,仍为湛江商行单一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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