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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特大传销系列案一审宣判72人入罪领刑

发布日期:2016/1/23 16:35:32 浏览:660

法制网记者章宁旦法制网通讯员李蓝珊

以互联网络为依托,传销组织采取网络聊天交友等手段将被害人骗到窝点后,随即将其身份证件、手机、银行卡等洗劫一空,再通过“洗脑”、殴打等各种手段胁迫被害人购买产品,加入传销组织,甚至将一名不愿加入的女士被害人殴打致死。

日前,作为湛江市乃至广东省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跨省传销系列案——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特大传销系列案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赤坎、遂溪、麻章、坡头、开发区等五个基层法院同一时间作出一审宣判,共有来自江西、贵州、云南、重庆、四川、湖南、湖北、广西等地的72名被告人分别入罪领刑。其中,有三名被告人同时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

层级组织清晰人员架构固定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传销案是湛江乃至广东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跨省传销系列案,共有75人涉案(有3人另案处理)。

法院审理查明,刘某某,江西赣州人。自2014年12月份开始,刘某某等人打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旗号,在湛江市区设立窝点,大肆开展非法传销活动。2015年4月,该组织安排部分成员到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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