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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遂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0/9/8 15:59:15 浏览:366

来源时间为:20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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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湛江市遂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告(2)

公告来源:

招聘人数:2人

报名时间:9月19日-9月21日

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湛江华图咨询电话:0759-33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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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确定,并按规定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

1.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对确定为体检的对象,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

3.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体检、考察、公示,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反映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2个月。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遂溪县纪委、遂溪县人大监督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阳光招聘。

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注: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等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如证件不齐者,将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四)本公告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759-7771010(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59-6542948(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股)。

附件:1.

2.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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