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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平米公租房被公摊11平米湛江一市民很无奈

发布日期:2017/12/25 12:50:25 浏览:1086

来源时间为:2011-03-11

湛江市赤坎区市民李姨怎么都想不到,她去年初向该市房产管理局赤坎房管站租用的一间18平方米的公租房,现在被“缩水”到只剩下约6平方米,不但无法居住,还要缴交维修费、水电安装费等。

李姨对此哭笑不得:我很烦,找了多个主管部门都没解决……合同:实用面积七成

李姨说起这租房的事就气不打一处来:她为了让孩子安静读书,于去年2月9日向市房产管理局赤坎房管站租用了一间房。房屋位于赤坎区民主路170号,由于是无水无电的公房,月租为24.9元。“房管站提前预收了几个月的房租,还强制让我交了630元的装修费。可装修费还不包括通水通电在内。”李姨说,就水电安装谁来负责的问题,双方争吵不断拖了一年多,房租是每个月都交了,房子却一直没法入住。

她说,房管站开的租房证写着租用房屋建筑面积是18平方米,合同上也写着房子的实用面积有七成,按如此计算,所租的房子起码有超过12平方米的面积可供使用。

李姨称,十几天前房管站在没通知她的情况下,私自把她的房门撬开,把原先的墙板拆除,重新围成一个不足7平方米的小房留给她,仅为租用面积的三分之一左右。

分摊面积以户计算

针对这个情况,记者在李姨的带领下来到了赤坎房管站,找到了站长王丽英。

王丽英说,由于是旧楼房,可居住的面积很小,该栋楼共有10户人租住,走廊、卫生间必须分摊部分面积,按每户分摊后李姨所得的面积就那么多。

记者又问,如果按租房合同上的“七成实用面积”计算,房子应有12平方米多,为何变成了不到7平方米?对方一时语塞。

房管股叶学军股长说,所分摊的公共面积是以户来算,每户分摊10平方米多一点,所以李姨只剩下7平方米多实用面积了。李姨提出:按这样算法,那如果我所租的房子是10平方米,就意味着没得住了?对方竟说:没办法,这是按老式的“条例”来定的。

赤坎房管站有关负责人称李姨的房子实用面积肯定超过7平方米,李姨对此难以认同。于是,双方来到李姨租的房子,丈量后面积只有约6平方米,房管站一负责人突然又说,实用面积还包括房子的墙壁……

房管站负责人:

计算方法按老“条例”

湛江赤坎房管站的负责人表示,现在赤坎区所有的旧公租房均是沿用1949年以来的老式“条例”计算,以户来分摊的。

记者问:“你们不觉得这样算很离谱吗?”该负责人说,“这个没办法。因为,仅赤坎区,这样的旧式公租房就有20多万平方米,要改变这样计算方式,会很麻烦,也改不过来……”(记者关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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