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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之手”与“监管之手”都要起作用

发布日期:2016/4/11 12:30:35 浏览:461

今视角

聚焦民生百花齐放

时下,低碳出行已成为市民流行的生活方式。各地政府部门努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为出行群众提供便利。湛江另辟蹊径,通过激发市场力量,建设了覆盖城区的472个网点,投入了10000辆公共自行车,走出了一条欠发达地区完善公共服务、增进民生福祉的新路子。(4月7日《湛江日报》)

在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方面,我市结合自身实际,独辟蹊径,进行市场化运作,实现了双赢。俗话说“有钱办事事事通,无钱举步步难行”,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投入巨大,没有庞大的资金作支撑,再好的民心工程也如“纸上谈兵”。而湛江作为欠发达地区,财力相对薄弱,如何办好这一民生实事,既不给财政添包袱,又能满足市民出行需要?我市引入市场机制,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引入“市场之手”后,政府有关部门不能当“甩手掌柜”,而是扶上马还要送一程。针对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的监管问题,我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管理与考核机制。市公交公司每月定期对公共自行车租赁网点的日常情况进行现场考核,重点考核自行车和锁车桩的完好率要达到90%、设备卫生清洁等,通过现场网点巡检、联合后台系统监控,发现问题,即刻整改。“监管之手”不能软,如此才能倒逼自行车运营公司管理好,确保社会效益不打折。

据统计,我市公共自行车日均使用高达2.3万车次,伴随着如此高的使用率,不少自行车“伤痕累累”。其实,除了自然损耗外,很多情况下,不文明行为才是自行车受伤的“元凶”。近日,赤坎立交桥附近的公共自行车停车位,一辆个人自行车“鸠占鹊巢”,强占公共自行车停车位。这种不文明现象在这一带常常有发生,给使用公共自行车的市民带来不便(据3月29日《湛江日报》)。强占公共自行车停车位的行为只是此类不文明行为的缩影,拆走自行车零件等情况也偶有出现。如何管理好公共自行车的日常使用,保护好港城的“小绿车”免遭“毒手”?笔者建议,自行车运营公司应通过完善数据统计以及监控手段,建立诚信使用档案,对于恶意破坏自行车的市民实行限制使用。

总之,“市场之手”与“监管之手”同时起作用,才能保障港城“小绿车”一路骑好,畅通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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