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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在全省率先实施“阳光行动”

发布日期:2016/10/4 14:57:00 浏览:421

今年以来,团市委探索创新措施,多措并举推行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在全省率先实施“阳光行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14岁的小徐(化名)是我市某职校的中专二年级学生,去年初因酒后打伤同学,最终受到法律的惩罚,并按照规定到所属地社区接受矫正教育。因害怕老师同学的异样目光,小徐选择休学在家,一度萎靡不振。

去年3月份,在“阳光行动”中,专职社工陈秀琴开始与小徐接触,了解他的需求和困难,帮助小徐疏导心理障碍等。经过多次交流,小徐最终克服心理障碍,重新回校读书。去年我市举办省运会,小徐主动联系陈秀琴,参与到志愿者队伍中去。期间他热心助人,经常和其他大学生志愿者沟通交流,重新融入社会。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帮助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健康成长,团市委联合市司法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创新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阳光行动”系列活动,通过“阳光矫正”、“阳光论坛”、“阳光对话”、“阳光实践”、“阳光”、“阳光守护”、“阳光之家”七大项目开展法律、心理、青少年事务“三位一体”的服务帮扶、引导矫正活动。

据介绍,我市以“阳光社工”为基础,通过“社工志愿者”的模式,不断壮大了我市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并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心理评估、制定矫治方案、建立心理档案,建立了“阳光守护”信息平台。

去年以来,团市委联合社工、志愿者组织、引导青少年矫正对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及公益活动,还通过采用法制道德讲座论坛进社区、进学校等形式,在青少年以及社区矫正群体中开展“阳光论坛”,有效帮助了青少年矫正对象健康回归社会。

《团市委在全省率先实施“阳光行动”》相关参考资料:
助残阳光行动、上海 助残阳光行动、上海 冬日阳光行动、阳光行动、全省率先、阳光网吧行动、百度 阳光行动、阳光种子行动、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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