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金融工作局、局,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湛江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实施)
六、做好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4.加大涉农投放。支持强化对现代农业产业园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支持。支持大中型银行下沉县域金融服务,向县域分支机构合理下放信贷审批权限,提升县域存贷比至合理水平。引导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灵活创新支持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信贷产品和服务。
25.做好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金融保障。用好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工具,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主体的支持力度。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农田、仓储冷链物流、“田头智慧小站”、养殖池塘等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设施建设管护的中长期支持。做好生猪、水果、蔬菜、甘蔗、糖等重要农产品和南药、花卉、有机茶叶等名特优新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促进特色优势农业产业提质增效。运用中长期信贷融资、开发专属信贷产品、“政银担”合作、供应链金融、产业基金等方式,满足粤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种业振兴、水产产业、预制菜产业、乡村休闲产业、“菜篮子”产品供给、农村电商等领域的融资需求。
26.提高“三农”风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因地制宜探索开发保产量、保价格、保收入、指数化的产品,完善大宗农产品“保险 期货”模式。鼓励县(市、区)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创新开办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湛江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实施)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丰富引导手段,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源、社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完善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常态化更新、筛选和推送项目信息清单。继续加大逃废债打击力度,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调解处置机制,维护良好金融生态。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各司其职、主动作为,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措施早落地早见效,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三)加强政策宣讲。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惠及面,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风险防控。有效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对受疫情影响重点行业、企业流动性风险监测,早发现、早处置次生金融风险隐患,继续做好中小金融机构、问题等重点领域风险处置化解工作,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底线。
信息来源:湛江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