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奎屯市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非在编聘用人员。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医护人员(9名)
招聘条件:
1、医师须具有执业医中公师资格(临床类别内科专业),医学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岁)。
2、护士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护理学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岁)。有在医疗机构从事过临床治疗或护理工作的人员(有预防接种证者),可优先考虑。
3、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的;3)已在非在编聘用岗位工作或辞职后不满两年的;4)社区工作者;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为招聘信息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体检、公示和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奎党办〔2011〕47号文件《奎屯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2013年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教育局招聘9人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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