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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一大学生骑车被路边卧倒树木绊死

发布日期:2016/6/10 18:39:38 浏览:510

家属称场方严重失职,厂长:家属要价太高无法接受。

这棵倒卧的路树成了杀手。

事发徐闻县当地政府部门正加紧对该起事故的责任和善后等工作进行处理

文/图广州日报记者关家玉

广东徐闻县一名19岁的大学生,在骑车前往徐闻县红星农场途中,不幸被倒卧的一棵树木刺中并绊倒,结果惨死路中。路树的所有权人和道路的管辖方,是否应对此事故担责并作出赔偿?事故引起了广泛关注。

昨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死者家属事发后要求场方为事故负责并作出赔偿。目前,当地政府部门正加紧对该起事故的责任和善后等工作进行处理。

探爷爷奶奶

大学生魂断路树

2014年8月24日晚,刚打完暑期工返回到徐闻县老家的广东工商职业学院建筑工程系学生陈革良(男,19岁),骑摩托车前往红星农场16队探望年逾八旬、卧病在床的爷爷、奶奶。当晚7时48分,陈革良沿乡道Y255线骑车途经徐闻县曲界镇红星农场16队入口路段时,突然被一棵倒卧在路面、树尾已砍掉的路树尾端捅中右腿,陈革良被绊倒后头部摔在水泥地板的路面上,当场死亡。

家属:场方严重失职

场长:家属要价太高

据徐闻县交警部门调查,倒卧在事发路段的树木是2014年7月18日“威马逊”台风袭击徐闻期间刮倒的。交通事故点的道路和公路林木系广东徐闻县红星农场管辖,但台风过后一直未有人对该路段树木进行清理,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直至事故的发生。

家属认为,场方在灾后长时间未对倒卧路树进行清理,是严重不作为和失职,应对陈革良的死负全责。事后,家属请律师依照相关法律条款计算出应赔偿数额为128万元。

昨日,记者就相关问题电话采访了红星农场场长刘荣永。刘场长表示,倒卧在道路上的路树没有及时清理,“我们有责任,并愿意就此作出赔偿,已先后多次协商,但死者家属方要价太高,我们无法接受”。

律师:

树木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广州律师吴章平认为:经当地交警部门调查,倒在该路段的树木是2014年7月18日“威马逊”台风期间刮倒的,距受害人陈革良于2014年8月24日发生事故时横躺在路上已有一个多月,且该路段没有路灯,显然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树木所有权人和管理人未对树木进行管理,没有尽到提醒注意义务。因此,树木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湛江一大学生骑车被路边卧倒树木绊死》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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