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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方公布春运春节安保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9/6/6 14:52:01 浏览:459

来源时间为:2019-02-01

人民网广州2月1日电(吕绍刚、牛攀)广东警方2月1日发布春运春节安保十大典型案例,全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顺利出行,欢度新春佳节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据了解,1月1日以来,广东全省刑事案件、“两抢一盗”案件、电信诈骗案件发案分别同比下降15.4、35.6、23.7;破获涉黑恶案件822起,刑拘涉黑恶犯罪嫌疑人2687人;破获“两抢一盗”犯罪案件近5千起;破获涉赌刑事案件335起,刑拘1340人;破获食药环案件531起,刑拘1007人;破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52宗,抓获犯罪嫌疑人85名,为6000余名工人追回被拖欠工资8500万余元。

1月11日,广东春运安保服务工作提前10天启动。截至目前,广东省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超载4120起、酒驾4586起、假套牌2157起,超员377起;推送“营转非”大客车线索2240条,现场查处客车各类违法行为3369起,其中超员183起,疲劳驾驶74起,涉嫌非法营运48起。

十大典型案例分别为:

案例一、广州杨某清涉黑恶团伙案

1月12日6时许,杨某清犯罪团伙在广州南站对一个误入出租车候车通道的私家车车主收取“好处费”,后被及时阻止。杨某清随即召集7名同伙殴打该出租车司机并打伤倒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快速反应,迅速锁定相关嫌疑人并展开追捕。当天晚上,杨某清等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清远市被抓获。

为全面净化广州南站地区治安环境,确保2019年春运工作顺利有序开展,1月18日晚,广州市公安机关在广州南站开展打击“黑车”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共刑事拘留69人,行政拘留77人,查扣车辆27辆(涉嫌非法营运5辆)。通过此次对流窜在广州南站周边“黑车”的统一整治,铲除了一批车站、码头等交通站场周边的“黑车”“宰客”“车匪路霸”等突出黑恶势力。

案例二、湛江蔡某军涉黑恶团伙案

1月17日凌晨,在广东省公安厅指挥下,湛江市公安机关组织精干警力,在遂溪、赤坎等地对涉嫌垄断当地汽车客运、甘蔗收购、猪油收购市场的涉黑恶特大团伙案成功收网,抓获以蔡某军为首的犯罪嫌疑人21人。

经查,自2001年以来,蔡某军纠集湛江市遂溪县城月镇的“两释”人员、吸毒人员及后溪村无业青年,通过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打击报复有矛盾的人员,以及对城月镇商铺、酒店进行打砸等寻衅滋事行为,扩大该团伙在城月镇的影响力及威慑力,逐渐形成以蔡某军为头目,刘某智、洪某祥、谭某权、王某强等人为骨干成员的涉黑恶团伙。该团伙通过暴力手段打击“同行”,逐步控制城月镇市场旁边的赌场及城月镇最大的赌场“麻风村赌场”,并以打砸或恐吓、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方式垄断当地汽车客运、甘蔗收购、猪油收购市场,严重影响当地社会和经济秩序。

案例三、佛山侦破盗窃车内财物案

1月25日,在广东省公安厅指挥下,佛山市公安机关在南海区抓获两名伺机尾随银行取款人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嫌疑人莫某峰、唐某兵,核破茂名电白“12.17”抢劫案、广州番禺“2.12”盗窃案,极大震慑了该地域性盗窃车内财物犯罪群体,有效预防保护了广大企业主、个体户用以发放工人工资的财产安全。

2018年12月17日,茂名市电白区发生一起抢劫案,事主在某农信社柜台提取现金,将车停在一家商店门前。离开车约2分钟,被犯罪嫌疑人砸开车窗抢走约10万元。案发后,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省厅挂牌督办案件,并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莫某峰、唐某兵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9年1月中下旬,莫某峰、唐某兵驾车从广西出发,先后流窜至广东省广州、佛山、中山、茂名等地伺机作案,重点在工厂、银行集中的城郊结合部,尾随取款的企业主、个体户,待事主人车分离后,实行砸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犯罪。

1月25日,在省公安厅指挥下,在广西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佛山市公安机关成功在南海区将犯罪嫌疑人莫某峰、唐某兵抓获归案,并缴获作案工具车一辆及伺机作案的假车牌、砍刀等作案工具一批。

针对不法分子驾车尾随银行取款客户,在客户停车离开的短暂时间内,进行砸车窗玻璃盗窃车内现金的作案手法,请广大车主注意财物随身带,切莫把爱车当成保险箱。

案例四、梅州丰顺侦破伍某扬盗窃工人工资案

1月21日,在广东省公安厅统一指挥和湖北警方大力支持下,梅州、丰顺两级公安机关历时七天七夜,辗转上千公里,在湖北省松滋市将涉嫌盗窃120万元的犯罪嫌疑人伍某扬抓获归案。

1月15日19时许,梅州市丰顺县公安局接该县大丰华高速公路某工区负责人报案称,该工区管理人员伍某扬携带工人工资120万元失联。临近春节,涉及外来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省公安机关立即成立省、市、县三级联合专案组展开立案侦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伍某扬于1月15日将其账号内的96万元工资款取走后逃窜至湖北省松滋市。专案组民警通过“智慧新侦查”平台,细致分析研判,锁定犯罪嫌疑人的最终落脚点为湖北松滋。1月21日中午,在湖北省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民警成功在湖北省松滋市某酒店内将犯罪嫌疑人伍某扬抓获,其对盗窃120万元并携款潜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审讯和追赃工作仍在进一步进行中。

案例五、机票改签类诈骗案

1月8日下午,揭阳市民唐先生接到一条“航空公司”发来的短信,称其9日乘坐的揭阳飞往广州的航班由于机械故障已取消,需要拨打所谓的“航空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改签或退票。唐先生立即和短信上的电话取得了联系,按电话中的提示选择“改签”后,一位所谓的人工客服接待了唐先生,“航空公司客服”说唐先生的个人信息已与航空公司财务中心绑定,代码和个人信息都需要一致,要求其必须使用网银完成退款,这样才能保障改签成功。

随后,唐先生收到一条含退款链接的短信,并按照对方指引点击短信中的网站进行退票,在网站中填入事主银行卡、身份证及手机等信息,同时将之后收到的手机验证码告诉“航空公司客服”。整个操作过程结束后,唐先生收到银行发来的扣款短信称其银行卡被转走了2万元。唐先生随后拨打订机票航空公司电话,结果是唐先生第二天的航班并未取消。

案例六、代购火车票类诈骗案

1月18日,广州大学城某大学生赵某正为买火车票,而在网上找到一名“黄牛”代买火车票,“黄牛”称一张票加价50元,赵某同意后,便把自己和同学的个人信息给了“黄牛”。“黄牛”称买好后会发来火车票电子版,然后通过快递将票邮过来。很快,“黄牛”就给赵某发来两张从广州至武汉的火车票的照片。赵某随即给对方发了850元,随后被对方拉黑。事后,当赵某查询火车票编号时,发现两个票号不存在。

原来,赵某遭遇了“火车票合成神器”。经过民警调查发现,多个网站提供的软件具有火车票生成功能,经随机选择一家网站,上面晒出了多个软件合成的火车票。不仅如此,在页面上还有一系列教程:只要输入相应的起点站、终到站、开车时间、席别、价格等信息,便可生成红、蓝两种车票,和真火车票几乎一样,并带有二维码。通过扫描火车票上的二维码,页面跳转到铁路12306的页面,却找不到该张火车票的任何信息。

案例七、广州李某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8年11月19日,谢某福等多人向广州市花都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投诉广州市某娱乐服务有限公司(法人李某福)拖欠其工人工资。经区人社局调查发现,该公司拖欠谢某福等80名工人工资共计75万余元,收取52名工人资金4万余未退。2018年11月27日,花都区人社局对该娱乐服务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2018年12月3日前解决欠薪问题。

2018年12月11日,花都区人社局将李某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交广州市花都区公安分局侦办。花都公安分局高度重视,于2018年12月15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福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公安民警耐心劝导和引导,李某福将拖欠工资共计79万余元还清,并取得谢某福等80名工人的谅解,广州市花都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李某福采取取保候审处理。

案例八、肇庆戴某斯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近期,肇庆四会市公安局联合该市食药监局、畜牧兽医局等单位对该市大沙镇一私宰死猪的出租屋进行检查,现场抓获戴某斯、何某、李某军等犯罪嫌疑人,发现猪胴体约30只,猪排骨、猪皮、猪脚、猪内脏(猪心、猪肚、猪脷)、猪瘦肉等猪制品一大批,其中部分猪胴体已腐败变质,经称重达1648.7公斤。随后四会市食药监局对现场的猪制品抽样送检,检验结果为猪肉的挥发性盐基氮含量超标达20.5mg/100g,猪心含有呋喃西林代谢物达9.74ug/Kg。经四会市畜牧兽医局判断,现场私宰的猪来历不明、死因不明,遂将该案移交给四会市公安局。

经查,犯罪嫌疑人戴某斯、李某军、何某3人对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猪肉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戴某斯、何某、李某军等3人依法提请逮捕,案件已移送检察院起诉。

案例九、云浮、惠州查获3宗大客车涉嫌非法营运案

1月15日,云浮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在G2518深岑高速榃滨交通执法站查获两宗大客车涉嫌非法营运案件。当日中午12时48分,云浮高速三大队民警在G2518深岑高速榃滨交通执法站执勤时,查获一起车牌为粤S49627涉嫌非法营运的大型卧铺客车,该车核载40人,实载47人。当日下午14时15分,执勤人员再次查获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桂C36576大型卧铺客车,该车核载46人,实载54人。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上述存在超员违法行为大客车驾驶人作出相应处罚,涉嫌非法营运的情况移交当地交通运输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1月20日15时,惠州支队龙门大队在辖区永麻路查获一辆号牌为粤BGM686涉嫌非法营运大客车。经查,驾驶员驾驶机动车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警现场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同时,该大客车搭载18人从深圳到从化再到龙门县永汉富力养生谷,目前已移交龙门县交通执法局处理。

案例十、佛山应用智慧新警务查获营转非大客车

1月12日,佛山支队机动大队结合关于加强营转非大客车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要求,通过鹰眼系统查获一辆省厅交管局通报严查的营转非大客车粤Y20762。经现场检查,该车涉嫌非法营运行为现场移交给辖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后续处理。目前,该车因“没有营运证又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被交通执法人员扣留,最终卸客转运31人。

客车超员会降低车辆的安全性能,增加安全风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乘客的合法权益将无法保障。在此特别提醒,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超载,不乘坐超员车辆。乘客一旦发现有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应立即拨打110向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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