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湛江 > 百姓生活 > 正文

【广东湛江】关于遂溪县洋青龙发副食商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遂市监处罚〔2023〕洋007号

发布日期:2024/3/19 3:46:35 浏览:12

来源时间为:2023-04-17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遂溪县洋青龙发副食商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遂溪县洋青龙发副食商店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23MA4Y9ET4X5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朱**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40****5397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遂市监处罚〔2023〕洋007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违法事实经查明,遂溪县洋青龙发副食商店于1993年4月1日开始注册成立并营业至今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有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待售,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进货票据及产品的相关资料以便检查,当事人无法提供。本局当日依法向当事人直接送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遂市监限提〔2023〕洋4号),要求当事人收到本通知书后3日内提供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进货票据及进货台账,当事人无法提供。当事人的上述经营行为已构成了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事实。又查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厨邦排骨酱”进货价3.2元/瓶,销售价4元/瓶,进了一箱(12瓶/箱),卖了8瓶,还剩4瓶;“劲鹿酒”进货价4元/瓶,销售价5元/瓶,进了一箱(12瓶/箱),卖了5瓶,还剩7瓶;“香老太?原汁鲜椒酱”进货价3.5元/瓶,销售价4元/瓶,进了6瓶,卖了5瓶,还剩1瓶;“厨邦鸡粉”进货价5.5元/瓶,销售价6元/瓶,进了5瓶,卖了4瓶,还剩1瓶;是遂溪县一个副食店送货上门的。“果丹夹心山楂”进货价10元/瓶,销售价11元/瓶,进了3瓶,卖了2瓶,还剩1瓶;是从湛江的一个副食店进货的。由于当事人没有销售记录,根据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询问调查,上述的食品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尚未销售过,违法所得为0元。经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现场清点统计上述涉案产品的涉案货值金额为72元。当事人在接受执法人员的询问时承认采购食品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事实,并在询问笔录上签名确认。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经营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一、没收违法产品“厨邦排骨酱”4瓶(220克/瓶);“厨邦鸡粉”1瓶(140克/瓶)“香老太?原汁鲜椒酱”1瓶(230克/瓶)“果丹夹心山楂”1瓶(280克/瓶)“劲鹿酒”7瓶(125克/瓶);二、处以罚款捌仟(8000)元整;罚款金额(万元)0.8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13公示截止期2024-04-13处罚机关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最新百姓生活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