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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车非法载客深大旁常有“黑大巴”不少学生光顾

发布日期:2017/10/3 6:01:41 浏览:422

来源时间为:2015-02-01

1月28日凌晨3时许,一辆深圳大巴在湛江雷州市发生侧翻,造成3人死亡多人受伤。昨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回复称,该大巴没有合法手续,属于非法营运。

1月28日凌晨3时许,一辆深圳大巴在湛江雷州市发生侧翻,造成3人死亡多人受伤。昨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回复称,该大巴没有合法手续,属于非法营运。

出事大巴无营运资质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有关负责人回复记者称,发生事故的粤BAQ193大巴,经查询没有获得深圳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营运资质,属于非法载客。大巴上标写的“深圳汽运有限公司”,同样没有获得营运资质。

据湛江当地媒体报道,出事的粤BAQ193大巴,是雷州籍刘某梓、徐某健、洪某庚等人合资花数万元买回的两辆残旧车,涉事车辆买回才两天,打着“高校之星,高校商旅”名号,从事非法揽客经营,主要跑广州至湛江、雷州线。

深大附近常有“旅游包车”

在深圳大学北门、西门附近,常年存在以“旅游包车”名义揽客的大巴和售票点,线路主要是深圳往返广州、东莞、粤西等地,由于价格便宜,受到不少学生的青睐。以去广州为例,正规车站售票票价约60元,但“黑大巴”只要35元。

市民林小姐说,她有一次在深圳大学西门坐车去往广州,通过电话订票后上车缴费35元。从广州返回深圳时,凭上次坐车前获得的卡片只需15元。在广州上车前,大巴上一名工作人员拿给他们一张类似合同的纸张,上面写有此次“旅游事项”,要求每位乘客签名,并要求乘客,如果遇到查车,要说自己是外出旅游。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凡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司机首次被查将暂扣6个月的驾驶证,若再次被抓,则吊销其驾驶执照。根据有关规定,《关于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明确适用于处理非法营运行为,非法营运最高可罚款50万元并追究刑事责任。(记者陈晓鑫实习生莫锦煌林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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