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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财政局进一步深化改革

发布日期:2019/6/23 11:47:05 浏览:404

进一步深化改革。一要持续深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及时制定2019年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工作任务清单,督促各县(市、区)在上半年完成改革意见或方案的制定,加快完善承接改革、深化改革的制度体系,推动改革持续深入落实。二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切实增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思路、方法、措施融入预算编制监督管理改革中,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工作方案。

加强债务管理。健全新增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每周通报制度,及时督促各部门、各县(市、区)加快支出进度,确保第一批新增债券按时支出完毕;及时谋划好新增债券的分配使用工作,做好项目储备;着力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对存量隐性债务实施台账管理,制定分年度化解计划。

规范财政管理。坚持底线思维、量力而行,全力确保“三保”支出,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和省工资津补贴政策,坚决杜绝出现拖欠工资的行为;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对照完善预决算编制,加强对各部门、各县(市、区)的指导督促,确保层层落实公开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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