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1月25日,年仅32岁的雷州女性小茹(化名)自发性脑出血,被送至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救治,2月7日经医生诊断为脑死亡。从老家赶来的家属强忍热泪,作出了一个让人吃惊的决定,把小茹的1个肝脏,2个肾脏捐献,让3名患者受益,让生命得以延续。据了解,这是我市第21例,2018年的第3例人体器官捐献者。
家属同意器官捐赠
2月8日上午,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一家手术室内,医护人员完成了小茹双侧肾脏、肝脏器官的获取手术后,围聚在小茹的身边,向小茹鞠躬、致敬和作最后的告别。随后,小茹捐献的器官被移植到3名患者身上。
据了解,小茹于1月25日突然昏迷,被送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后,被诊断为自发性脑出血。“病人到医院救治时病情已经十分危重,无法自主呼吸,只能借助呼吸机呼吸。”颅脑外壳主任医师陈立一说,医院在对小茹进行系统救治后,小茹病情未见好转,一直处于昏迷状态。2月7日,经医生临床诊断,小茹已经脑死亡。
小茹的家属在得知小茹已经脑死亡后,心情悲痛,经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生介绍当前我国器官捐献相关情况后,家属决定将小茹的器官捐献出去,让小茹的的生命得到延续,并能帮助更多人。据了解,这也是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首例患者器官捐赠。
捐献器官让生命延续
器官捐献是当一个人去世时,根绝本人或者亲属的医院,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以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器官功能衰竭的患者,让他们的生命得到延续并能继续贡献社会。
“近年来,随着媒体的关注宣传,市民对器官捐献的认识也在改变,越来越多的人突破世俗阻碍,加入到器官捐献的行列。”湛江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谭彩梅表示,期望能有更多的爱心人士关注器官捐献,因为人体器官捐献是一项自愿的、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与义务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一样,捐献人体器官是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对保护群众生命健康、倡导无私奉献、移风易俗、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