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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税网上申报系统

发布日期:2016/11/22 5:31:13 浏览:519

申请采用网上申报纳税申报方式的纳税人,须持下列资料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网上申报登记手续: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查验后退回);

2、《网上申报登记(变更、注销)申请审批表》(可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或登陆广东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gdltax.gov。cn/)或各市局网站下载);

3、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扣款协议书(相应的银行需已加入税库银联网办税系统(简称ETS)或税银联网办税系统(简称EFS);

4、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受理审核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并为纳税人开通网上报税资格。

1、初审。检查纳税人的扣税银行帐号、缴款方式、申报方式、征收方式等;

2、签订《网上办税协议书》;

3、打印《核准网上申报纳税通知书》。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纳税人网上申报登记(变更、注销)的审核,并开通网上申报资格和创建初始密码。

三)登录网上办税大厅

纳税人在办理完审批手续1个工作日后,即可通过互联网,登陆到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或各市局网站,进入“网上办税大厅”,根据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发放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进入网上申报系统。纳税人第一次登陆网上申报系统必须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好密码(由于纳税人的原因导致密码泄露而造成的损失由纳税人自己承担责任)。

三、网报系统服务支持的途径和方式

一)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将针对纳税人的情况,安排必要的培训,让纳税人熟悉、了解系统(具体见各地通知);

二)纳税人可登陆通过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浏览“网上申报简介”、“网上申报操作指南”、“网上申报公告通知”和“常见问题解答”专题栏目以学习本系统;

三)可通过拨打各地的纳税服务热线,进入人工台或主管税务机关设置的网上申报咨询电话,来寻求业务和技术的支持。

单位

网址

纳税服务热线

市地方税务局

12366-2

潮州市地方税务局

12366-2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22887110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12366-2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

12366

韶关市地方税务局

12366,8153110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

12366-3

江门市地方税务局

3298088

揭阳市地方税务局

8212350

茂名市地方税务局

12366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12366-2

清远市地方税务局

12366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

12366-2

汕尾市地方税务局

3368700,3369976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12366-2

阳江市地方税务局

12366-2,3419685

市地方税务局

8608336

湛江市地方税务局

123662

市地方税务局

12366-2

市地方税务局

12366-2转网上报税

《广东地税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参考资料:
地税网上申报系统、地税局网上申报系统、山西省地税申报系统、江苏地税网上申报、地税局网上申报、四川地税网上申报、湖南省地税网上申报、新疆地税网上申报、山西地税局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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