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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临时占道停车经营主体为交投城市停车公司-湛江市监察局

发布日期:2015/11/4 23:23:35 浏览:581

在市区市政道路上设置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的,须按《湛江市市区临时占道停车经营管理试行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enpproperty2015-11-0308:51:28.0湛江:临时占道停车经营主体为交投城市停车公司停车泊位城市停车临时停车停车管理城市规划局我市城市综合市政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停放车辆在市政道路上设置临时停车泊位的,均属于临时占道停车经营管理的范畴。4287466湛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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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监察局


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由交投停车公司进行管理。


“我们在自家商铺门前停车,为何也要收费?”去年,开发区某商住小区部分商铺就车辆停放收费问题提出疑问,这其中,一些商铺代表对交警部门对未停放在泊位内的车辆进行拍照存在疑虑,并对临时占道泊位的使用和管理抱有不同的看法。


在了解到群众反映后,市城市规划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法制局、市物价局、市交警支队等部门联合对该小区规划性质、建筑物法定退缩线用地管理、车位施划及收费管理等问题展开研究和探讨。


据了解,该小区物业公司在向商铺单位派发通告后,提出由政府部门综合规划该小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并将泊位管理和看管委托给交投公司。交警及相关部门根据规定施划了70多个泊位,交投集团进设置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的,须按《湛江市市区临时占道停车经营管理试行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占道划线程序


施划停车位要多部门审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以及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以及《湛江市市区临时占道停车经营管理试行方案》(湛府[2008]21号文)相关规定,对于要施划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的单位,自行到各管辖的市公安交警辖区大队填写《市区道路设置车辆临时停车泊位申请表》,经交投停车公司、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公安交警辖区大队等部门现场勘察后,给于批准符合施划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条件的单位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施划条件的单位则电话告知。符合施划条件的单位与湛江交投城市停车服务经营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其安排人员施划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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