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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我省将可网上通办国地税业务

发布日期:2016/7/15 6:32:54 浏览:452

湛江市地方税务局广东省税务部门动用各种媒介,让纳税人尽可能便捷地获得营改增信息。南方日报记者吴伟洪摄

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届时,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作为最后一批试点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据统计,广东此次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全省四大行业纳税人约172.1万户(含深圳),为全国户数最多,占全国的1/9,其中建筑业、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分别为18.6万、4.5万、2.7万、146.2万户。

据悉,为迎接营改增全面实施,广东国税局和地税局从去年开始就着力打造广东电子税务局,预计将于5月正式投入运行。●南方日报记者黄颖川实习生陈媛策划统筹邓红辉

营改增将减税约400亿

省国家税务局局长胡金木表示,广东是经济发展大省,这次改革涉及纳税人多,是此前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之和的1.6倍。预计今年推行营改增后将带来400亿元左右的减税规模。

据测算,上述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四大行业中,大企业数量多、业务量大,税收规模和行业市场占有率占一半以上,其中金融、房地产业占比甚至高达80以上。而实际操作上,大企业不仅自身涉税业务较多,在生产经营中还牵涉大量的关联企业和往来企业,对整个行业的上下游都将发挥政策传导效应,因此,涉及大企业众多的本次营改增最后扩围实施顺利与否,税负是否只减不增,都直接关乎全省营改增税制改革工作成功与否。

记者获悉,截至目前,《省营改增试点方案全面推开营改增任务分解表》共76项工作任务中已经完成49项,启动前各项工作任务已完成约96(还有四项工作属试点全程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将在4月28日前全部到位,确保5月1日顺利实现税制转换。

已共建办税服务厅18个

国地税合作是营改增顺利推进的关键。省地税局局长吴紫骊强调,只要涉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相关工作事项,地税部门都将其作为重中之重优先处理;只要国税提出的要求,地税都尽全力予以满足;只要国税提出的人力资源需求,地税都马上调配予以支持。

近一个月,记者走访国地税了解到,为迎接营改增全面实施,广东国税局和地税局从去年开始就着力打造广东电子税务局,预计将于5月正式投入运行,纳税人通过此电子税务局将实现办理全部的国税、地税业务。

与此同时,国地税还联合发布了《全面推开营改增八项服务承诺》,大力推进国税、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目前已共建办税服务厅18个,共有71个办税服务厅互设办税窗口,共同进驻86个政府政务大厅。

据悉,国地税正密切合作,针对营改增全力做好对试点纳税人的征管衔接、纳税服务和培训辅导等,确保4月30日前完成所有准备工作,5月1日纳税人可以顺利开票,6月1日纳税人可以顺利申报。

增值税发票配送进度达93

记者了解到,连日来,营改增各项税务系统调试已基本完成。23日,作为营改增关键过渡工程,广东升级改造的金税三期工程营改增软件、增值税发票税控代开软件(两代系统)正式通过联合测试验收。广东地税率先模拟开出全国首张地税代征联网增值税发票,比全国全面推行计划时间提前了4天。

24日,广东国税顺利调通特定征收部门设置功能,设置地税代开部门1200余个,发售增值税专票、普票2.3万余份。

26日,税控专用设备发行进度达91,增值税发票配送进度达93。全省各级地税部门均成功开具模拟增值税发票。

目前广东各级国地税部门已进入全面冲刺的工作模式,联合备战对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培训、征管衔接工作、税控器具发行、办税服务厅专窗设置和应急演练等工作。按照5月1日起顺利申报、开票的要求,倒排工期,强化衔接,确保税制平稳过渡、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顺利平移,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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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如何缴税?

地税将代征增值税、代开增值税发票

营改增后,老百姓最关心的二手房交易将如何缴税?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从5月1日起,暂由地税机构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的代征增值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以下简称“两代”)。

记者27日从省地税获悉,据统计,2015年全省二手房交易业务53万笔,个人出租屋业务1203万笔,涉及224万纳税人,612个地税办税服务厅共2842个办税窗口,以及324个政府部门等代征单位共714个代征窗口。省地税有关负责人明确,二手房交易将保持征收单位不变、征收场所不变、办税流程不变,纳税人承担税负下降。

据悉,省地税联合省国税制发了《增值税发票新系统测试方案》《委托地税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操作指引》和相关办税指南,具体分解了“两代”工作8类26项任务和事项。全省国地税将打破部门分工,建立起全省国地税横向、纵向协同工作“网格化管理”模式,保证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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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税务部门电子缴税协议互认

营改增纳税人无需转换银行账户、无需重新签约

近日,广州市国地税部门联合与纳税人签订电子缴税协议(ETS),并实现协议互认。

“广州市涉及营改增纳税人有26万户,经统计,其中大概有12万户此前从来没有和国税部门签订电子缴税协议。按照过往的做法,这12万户纳税人都要重新和国税部门、商业银行三方再次签订电子缴税协议方能实现银行自动划扣税款。这对于纳税人来说是个不小的麻烦事。”广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这个税制转换的窗口期,为了节省纳税人的办税成本,确保纳税人在营改增以后不需要转换银行账户、也不需要重新与国税签订三方协议,依然能及时缴纳税款,我们国地税一同提请人民银行同意对国税、地税两家电子缴税协议实行取消税务机关的识别,实现两家互认。”

据了解,经过紧密磋商,国地税双方分别采用信息技术手段,统一将在地税已经签订电子缴税协议的纳税人的签约信息批量导入国税的征收系统,纳税人在营改增后即可实现无需再次签约,直接使用原有缴税账户缴税。同时由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筹安排,各大商业银行已经在4月15日前完成各自系统的升级改造。此举将大大方便涉及“营改增”的纳税人。

此外,广州市国税、地税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还协议实现“一次签约,税费同缴”,方便企业和个人办理社保缴费事项。从5月1日起,国税、地税联合与纳税人签订《广州市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委托划缴税费协议书》,在实现纳税人“一次签约,国地税两家互认”的基础上,地税部门将社保费缴费人单独签订的扣费协议一并纳入统筹,实现“一次签约、税费同缴”。这一便民举措避免了纳税人在国税、地税和商业银行之间多次往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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