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谈判文件中的P3页“现将该项目谈判文件(0851-1561ZJ00CL29B)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8月12日。”澄清为:现将该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8月13日。
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采购公告和谈判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谈判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谈判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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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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