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湛江 > 下设单位 > 正文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16/4/29 12:16:03 浏览:1311

{ZDZT}宗地编号:PGC2014001宗地面积:16670.48平方米宗地坐落:湛江市海东新区东城西路以北、柏西路以东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小于或等于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绿化率():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180土地用途:商服用地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1100万元起始价:5500万元加价幅度:备注:(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一编号:PGC2014001

2、土地位置:湛江市海东新区东城西路以北、柏西路以东

3、出让面积:16670.48平方米

4、土地用途:商服设施用地,其中商务设施用地:面积13129.33平方米,可兼容商业设施用地、二类居住用地;防护绿地面积3541.15平方米(可纳入商务设施用地经济技术指标平衡)。

5、出让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6、宗地现状:宗地红线内场地基本平整,地块周围通水、通电、通路。

(二)规划要求:容积率≤5.0(兼容的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0<容积率≤5.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180米;其它规划条件按湛城规[2014]165号文执行。

(三)拍卖起叫价及履约保证金

1、拍卖起叫价:人民币(大写)伍仟伍佰万元整(¥55,000,000.00)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万元整(¥11,000,000.00),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

3、本宗地设有底价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2、交款方式:成交后30天内支付总出让价款的50、60天内支付总出让价款余款。分期付款不计利息。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按现状交地,由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即为交地之日。

4、开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5、最低开发投资总额为31525万元。

6、土地竞买人须将总部设在海东新区,所竞得土地需建设一栋38层商务大厦,并在竞得土地一个月内与新闻单位签订协议:1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含地下车库面积)按成本价出售给新闻单位作为总部业务用房。否则,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保证金,收回土地重新出让。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负责跟踪落实该项要求。

7、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ZDZT}宗地编号:PGC2014002宗地面积:177156.49平方米宗地坐落:湛江市海东新区奋勇大道以西、政通路以南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3绿化率():建筑限高(米):土地用途:住宅用地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7980万元起始价:39860万元加价幅度:备注:(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二编号:PGC2014002

2、土地位置:湛江市海东新区奋勇大道以西、政通路以南

3、出让面积:177156.49平方米

4、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41059.09平方米;防护绿地:面积23889.30平方米(可纳入二类居住用地经济技术指标平衡);规划城市道路用地7185.14平方米(不纳入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核算);公园绿地5022.96平方米(不纳入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核算)。

5、出让年限:70年。

6、宗地现状:宗地红线内场地基本平整,地块周围通水、通电、通路。

(二)规划要求: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23;其它规划条件按湛城规[2014]151号文执行。

(三)拍卖起叫价及履约保证金

1、拍卖起叫价:人民币(大写)叁亿玖仟捌佰陆拾万元整(¥398,600,000.00)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柒仟玖佰捌拾万元整(¥79,800,000.00),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

3、本宗地设有底价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2、交款方式:成交后30天内支付总出让价款的50、120日内支付总出让价款余款。分期付款不计利息。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按现状交地,由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即为交地之日。

4、开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和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将在建成的住宅建筑面积中无偿扣减30平方米,并将扣减的面积交给供地人(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

5、最低开发投资总额为19.28亿元。

6、土地竞得人所建房屋销售均价在4998元/㎡以下。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市房管局负责落实该项要求。

7、土地竞得人须按照规划配建土地权属范围内的麻西路及道路排水、绿化、路灯、交通设施等工程,且须与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并无偿交回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具体建设要求和交付方式按湛城规(政勘)[2014]133号文及海东新区管委会筹建处与土地竞得者签订的《建设监管协议书》执行。该项要求由海东新区管委会筹建处、市城市规划局、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负责落实。

8、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ZDZT}宗地编号:PGC2014003宗地面积:145042.79平方米宗地坐落:湛江市海东新区海湾大道北侧、奋勇大道东侧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3绿化率():建筑限高(米):土地用途:住宅用地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6528万元起始价:32640万元加价幅度:备注:(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三编号:PGC2014003

2、土地位置:湛江市海东新区海湾大道北侧、奋勇大道东侧

3、出让面积:145042.79平方米

4、土地用途:商服、住宅用地,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27075.49平方米(含防护绿地12971.83平方米);商业用地12408.24平方米(含防护绿地1014.28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5559.06平方米。(上述防护绿地可纳入本项目用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平衡,城市道路用地不纳入本项目用地各项经济指标平衡)。

5、出让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6、宗地现状:宗地红线内场地基本平整,地块周围通水、通电、通路。

(二)规划要求:二类居住用地:1.0<容积率≤3.0(其中配套商业设施的建筑面积应不超过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建筑密度≤23;商业用地:容积率≤3.5,建筑密度≤40;其它规划条件按湛城规[2014]152号文执行。

(三)拍卖起叫价及履约保证金

1、拍卖起叫价:人民币(大写)叁亿贰仟陆佰肆拾万元整(¥326,400,000.00)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陆仟伍佰贰拾捌万元整(¥65,280,000.00),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

3、本宗地设有底价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2、交款方式:成交后30天内支付总出让价款的50、120天内支付总出让价款余款。分期付款不计利息。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按现状交地,由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即为交地之日。

4、开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和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将在建成的住宅建筑面积中无偿扣减30平方米,并将扣减的面积交给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

5、最低开发投资总额为14.7亿元。

6、土地竞得人所建房屋销售均价在4998元/㎡以下。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市房管局负责落实该项要求。

7、土地竞得人须按照规划配建土地权属范围内的林屋路及道路排水、绿化、路灯、交通设施等工程;且须与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并无偿交回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具体建设要求和交付方式按湛城规(政勘)[2014]134号)号文及海东新区管委会筹建处与土地竞得者签订的《建设监管协议书》执行。该项要求由海东新区管委会筹建处、市城市规划局、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负责落实。

8、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05月04日至2014年05月15日到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04月26日至2014年05月15日到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5月15日10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05月15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1] [2]  下一页

最新下设单位
  • 挖潜能优服务04-22

    来源时间为:2023-07-18新华社记者杨思琪、郑天虹、吴晓颖从新产业新职业到打通就业工作“最后一米”……日前,记者走访多地高校和当地教育、人社部门了解到,各……

  • 广东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涉多家医院!04-22

    来源时间为:2023-05-18广东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涉多家医院!2023-05-1807:38广东医保广东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涉多家医院!我行我show!中国医……

  • 湛江:产业与生态齐飞,颜值和内在兼修04-15

    来源时间为:2024-04-10湛江:产业与生态齐飞,颜值和内在兼修2024-04-1007:54来源:南方日报863基地里,工作人员正在协力网起池中的龙趸,检……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