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5-13
2023年5月8日下午,湛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骞带队到坡头区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调研,坡头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进堂,一级主任科员张明山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来到坡头区司法局坡头司法所,现场查看了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及落实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情况。随后,全体人员在司法所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围绕坡头区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情况展开交流。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上,坡头区司法局林进堂副局长就坡头区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情况做了汇报。目前,坡头区已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拟定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细则,经征求7个镇(街)、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单位意见,形成《关于建立坡头区司法协理员制度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并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下一步,待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方案高效推进工作。市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黄静娴、副科长祁同彬分别就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坡头区司法局及坡头司法所参会人员交流发言。
市司法局副局长叶骞对我区的司法协理员制度工作进展表示欣赏和肯定,并强调:一是要认真落实司法部、广东省关于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司法协理员是司法行政队伍的新生力量和重要组成部分,更好发挥司法协理员在基层法治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进展的作用。二是希望坡头区尽快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在我市领先出台区级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的方案,推动该项工作取得优良成效,为坡头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高质量队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