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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查暗访」第十二组在广东省湛江市2家企业发现

发布日期:2020/7/14 20:04:21 浏览:449

「明查暗访」第十二组在广东省湛江市2家企业发现——多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

中国应急管理报

发布时间:19-09-2219:13中国应急管理报

第十二组在广东省湛江市2家企业发现——

多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

实习记者杜先颜通讯员程强

9月17日,应急管理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第十二专项执法检查组赶赴广东省湛江市,随机抽查了2家企业,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9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9项。

检查组在广东湛化集团有限公司的2个液氨储罐顶部发现,储罐安全阀所有根部手阀全部处于完全关闭状态,使本应起到超压保护作用的安全阀形同虚设。

专家指出,根据相关规定,“安全阀、防爆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此外,该企业存在液氨储罐区视频监控不防爆、在用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以及受限空间作业前未对可燃和有毒气体进行分析等问题,这些问题同样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据了解,今年初国务院安委办危化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对该企业进行了诊断服务,对液氨现场不防爆的视频监控以及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但该企业未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在湛江市霞山鑫宇化工有限公司,检查组发现该企业操作规程中写着——检查整个系统,该开的阀门是否打开,该关的阀门是否已关。

“操作规程对于岗位操作工人来说就是一份操作‘说明书’,写这样的废话毫无作用。”检查组人员当场指出了问题的严重性。

该企业是一家甲醛生产企业,生产工艺中的氧化工艺为首批重点监管化工工艺。检查组还发现企业配电室、维修工具间、中控室、分析室均与甲醛生产装置(甲类生产车间)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分析室、储罐区内使用非防爆电器,甲醇罐区可燃气体报警仪未接入有人值守的控制室……

尤其是当检查组对企业安全管理档案进行检查时,发现企业一张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上,分析数据显示为“有毒”“甲醛”,无任何检测数据。

专家指出,这些问题不但违反国家有关危化品安全生产标准要求,而且构成了重大事故隐患,暴露出企业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

检查组要求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立即跟进执法,责令广东湛化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液氨罐区及其相关设施,责令湛江市霞山鑫宇化工有限公司暂时停产停业整顿。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中国应急管理报新媒体中心编辑:庞舒月张晓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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