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事主将钱款汇到“物流方”账户
8月18日,白云警方在湛江市乐山路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刘×健(26岁)、梁×力(27岁)、吴×熹(27岁,均广东湛江人),缴获涉案银行卡、手机等物品。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健、梁×力均有过诈骗前科,但被处理后仍然不思悔改,相互纠结再次作案。为达到诈骗他人钱财的目的,3名犯罪嫌疑人有计划地在网上发布出售相机的虚假信息,然后分工扮演“卖家”、“物流方”等角色实施诈骗。
一旦有事主有购买意图,则由“卖家”用编好的言辞打消事主的疑虑,即由送货的物流方作为第三方担保,事主将钱款汇到“物流方”账号,待送货上门事主签收后,“物流方”才会将钱款汇给“卖家”。
而一旦事主汇款却拿不到相机后,“物流方”还会以事主汇款未包括物流费、汇款数目不对导致账号冻结等理由,要求事主再次汇款用以解冻账号,意图再次诈骗事主钱财。通过此种手法,今年以来已先后诈骗作案12宗。
警方提醒,市民朋友通过网络购物时,需细心甄别骗局规避风险,以避免遭受财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