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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和邮寄宠物粮进境有禁令

发布日期:2016/11/22 5:30:40 浏览:584

碧海银沙网讯(文/麦文伟编辑/金臻棱枫)随着城市宠物热的快速兴起,进口宠物饲料已广受市民的追捧。然而,未经检疫而非法携带进境的动物源性宠物饲料,将给生态环境和市民的宠物带来极高的检疫风险。根据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严防动物源性饲料邮寄进境的警示通报》要求,检验检疫部门将加大对湛江口岸进境邮、快件及旅客携带动物源性饲料的查验力度,广大市民切勿携带、邮寄动物源性饲料进境,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依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目前共有3大类16个条目的产品被我国禁止携带、邮寄入境。其中,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禁止携带或邮寄入境。禁止携带、邮寄的动物源性饲料被截获,一律采取退运或销毁处理。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特别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我国关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勿携带、邮寄禁止进境物,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如旅客已经携带相关禁止进境物,请主动交给检验检疫人员处理,确保国内生态环境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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