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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6/5/14 10:10:50 浏览:681

证券代码:600433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16-临02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5月10日在湛江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其中,4位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青雷先生授权董事洪军先生、董事张晓忠先生授权董事李方先生、独立董事李耀先生授权独立董事刘来平先生、独立董事宋衍蘅女士授权独立董事吕小侠女士代为表决。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强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钟天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钟天崎先生,197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贸易部业务主管,能源业务部副经理,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能源业务部总经理。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映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杨映辉先生,1970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珠海华丰食品集团财务部会计、财务科科长,珠海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浙江红塔仁恒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将与关联企业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湛江诚通物流有限公司、珠海金鸡化工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关联董事张强、洪军、严肃、青雷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临023)。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33证券简称:冠豪高新公告编号:2016-临02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5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强、洪军、严肃、青雷回避表决。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把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上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体现了生产计划的规范性,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的关联方未对拟实施的交易进行干预,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规定;以上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年度生产计划需要与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经过综合考虑才选择的供应商,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运输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1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与关联企业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湛江诚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物流”)、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物投”)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湛江冠豪预计将与关联企业天津中物投、诚通物流、珠海金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鸡”)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津中物投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诚通物流的控股股东中国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珠海金鸡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天津中物投、诚通物流和珠海金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天津中物投、诚通物流、珠海金鸡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具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利用关联方的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服务,该类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取得价格优惠,降低公司的采购、运输成本,提升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客观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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