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汇绿园林原股东与华信股份签订的《股份注入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资产赠予协议》,汇绿园林原股东需向华信股份注入其所持汇绿园林27.3513的股份。2015年3月30日,汇绿园林原股东已将其所持汇绿园林14.5280的股份注入华信股份,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李晓明、李晓伟为汇绿园林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其2015年再向华信股份注入12.8233的股份,则其在2015年转让的股份数量将超过其持有汇绿园林股份总数的25,不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为执行《重整计划》、《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相关交易安排并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汇绿园林公司形式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律师认为:汇绿园林在2015年10月由股份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序,合法有效。
2、汇绿园林专注于市政园林领域的园林工程施工业务,2015年1-9月、2014年、2013年工程收入分别为35,860.31万元、46,649.29万元、52,487.9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94、93.05、95.22。审核中关注到,汇绿园林持续获得大额园林工程施工订单的合理性及可行性;以及主要工程项目已开工项目工程进度情况,未开工项目的开工时间、完工时间、预计毛利率。
申请人补充披露如下:
一是随着行业发展趋势催生大型工程施工项目数量增加,汇绿园林的综合实力及经营理念有利于承接大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报告期内,汇绿园林承接了多个大型园林绿化项目,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二是汇绿园林主要工程项目已开工项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工程名称、合同金额、工程进度、2013年确认收入、2014年确认收入、2015年1-9月确认收入、截止2015年9月30日完工进度等内容;未开工项目的开工时间、完工时间,预计毛利率等情况。三是已开工未执行完毕合同金额、已签约未开工合同金额,以及上述合同金额在未来各年度可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和占未来年度营业收入比例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律师经核查认为:汇绿园林未来持续获得大额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订单具有相应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认为:申请人如实披露了汇绿园林主要工程项目已开工项目工程进度情况及未开工项目的开工时间、预计完工时间、预计毛利率情况。
3、汇绿园林2014年度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客户
营业收入(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1
桐乡市革新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2,433.65
44.75
2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423.11
4.83
3
余姚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944.52
3.88
4
武汉园林绿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936.73
3.86
5
慈溪杭州湾滨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765.78
3.52
合计
30,503.78
60.84
审核中关注到,2014年度前五名客户中桐乡市革新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营业收入中占比较高。
申请人补充披露如下:
桐乡市革新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桐乡市振东新区所属国有全资公司,桐乡市革新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应的项目为桐乡市凤凰湖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总金额为34,806.65万元,合同签订日期为2014年1月1日,工期为365日,开工日期为2014年3月11日。并补充披露了该承包项目的施工内容,付款条件,项目预计毛利率,以及与该工程施工地域、施工内容等因素相比类似工程项目的毛利率水平。
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经核查认为:申请人如实披露了桐乡市革新基地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应的园林项目名称、项目基本情况、合同金额、项目毛利率。经与其他类似工程项目毛利率的相比较,并核查该项目收入确认及成本归集情况,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该项目的毛利率具有合理性。
4、营业收入按区域划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地区名称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省内
32,524.90
38,152.86
30,290.99
省外
7,347.38
11,983.12
24,832.78
合计
39,872.28
50,135.98
55,123.78
汇绿园林省外业务占比较低,且逐年下降。审核中关注到,汇绿园林实际经营情况、在主要市场的占有率、竞争对手情况、以及核心竞争力或竞争优势。
申请人补充披露如下:
2010年至2012年我国园林行业市场份额分散,集中度较低。2013年地产园林的市场容量约为1,720.27亿元。2013年度园林绿化市场容量(注:市政园林与地产园林市场容量之和)为3,955.23亿元,汇绿园林2013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为5.51亿元,同行业龙头企业东方园林2013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为49.74亿元。
汇绿园林主要竞争对手有东方园林、普邦园林、棕榈园林等上市公司。申请人补充披露了竞争对手的经营范围、主要财务指标等以及汇绿园林的核心竞争力或竞争优势,包括资质优势、人才优势、大中型项目运营优势、产业链综合服务优势。
独立财务顾问、律师经核查认为:申请人如实披露了汇绿园林在主要市场的占有率、竞争对手情况及竞争优势。
5、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326.10万元、-5,398.29万元、-11,006.88万元。审核中关注到,报告期内汇绿园林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的情况,以及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的具体措施。
申请人补充披露如下:
截止2015年9月30日,汇绿园林银行授信总额4.25亿元,授信余额为1.08亿元。目前与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达成初步合作意向,获得信贷额度3亿元。由于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具有“前期垫付、分期结算、分期收款”的特点,前期垫付资金较多,同行业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汇绿园林情况基本一致。
申请人拟通过加大优质施工项目的投标运行,完善施工项目团队考核制度、加大项目经理考核指标中工程回款的权重,对已完成施工项目的持续跟进,以改善经营性现金流,提高存货周转率。
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经核查认为:申请人如实披露了汇绿园林的银行授信信息。汇绿园林采取了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和提高存货周转率的具体措施,该等措施具有合理性。
6、汇绿园林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5,230.48万元、4,822.47万元及14,018.4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01、4.44及11.28。审核中关注到,2015年9月30日其他应收款余额较2014年12月31日增加9,195.93万元,增长190.69,主要原因是金华市湖海塘公园景观工程融资EPC总承包项目缴纳施工准备金及履约保证金12,000.00万元。
申请人补充披露如下:
金华市湖海塘公园景观工程融资EPC总承包项目发包人为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合同签约时间为2015年6月,开工时间为2015年6月20日,工期为720天,合同价为5.65亿元。湖海塘项目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分三年四次付款。
项目建设期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汇绿园林才能收到发包方付款,对承包人的资金实力要求较高。出于审慎态度,发包人提出了较高的资信保证金要求。在招标阶段,投标人需交纳1.2亿元的资信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该部分资信保证金其中150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10500万元转为施工准备金12,000万元资信保证金中。项目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方需交纳6000万元的资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或者提供1.2亿元的银行“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汇绿园林由于授信额度比较充足,选择提供1.2亿的履约保函。
金华湖海塘项目合同金额5.6534亿元(不含融资费用),其中设计费1050万元,勘察费200万元,这两项不计入工程施工合同额,因此,金华湖海塘项目施工合同额为5.5284亿元,预计发生成本金额为亿元,预计毛利率为28.16。汇绿园林补充披露了2015年-2017年,该项目预计毛利率及净利润,占施工期间各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例等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评估师经核查认为:申请人如实披露了汇绿园林金华湖海塘公园景观工程融资EPC总承包项目的合同内容、合同金额、预计建造时间、履约保证金占合同金额比例,该项目预计毛利率,占施工期间各年度营业收入情况。
7、2014年及2015年1-9月,苗木销售收入分别为240.47万元及955.2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8、2.39。审核中关注到,2015年1-9月苗木销售收入较2014年显著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申请人补充披露如下:
根据市场行情及苗木生长周期,2014年起汇绿园林有选择性的对外销售北仑苗圃苗木;2015年进贤苗木部分已达到出圃期,北仑苗圃基本达到最佳销售期,汇绿园林决定加大苗木销售量。随着苗圃基地的苗木陆续进入出圃期,未来几个会计年度苗木销售量将进一步提高。
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经核查认为:申请人如实披露了汇绿园林苗木种植业务中苗木主要品种,所处生长阶段,在存货中占比。汇绿园林2015年1-9月苗木销售收入较2014年显著增长的原因属实且合理。
8、审核中关注到,汇绿园林财务报告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披露分部报告。
申请人补充披露如下:
汇绿园林财务报告分部信息,按工程业务收入、设计业务收入、苗木销售收入确定分部,报告分部均执行汇绿园林的统一会计政策。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如下:
2015年1-9月
单位:万元
项目
工程施工业务
工程设计业务
苗木销售业务
分部间抵消
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35,860.31
2,794.15
955.24
-
39,609.71
主营业务成本
26,088.99
1,278.55
418.18
-
27,785.72
2014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工程施工业务
工程设计业务
苗木销售业务
分部间抵消
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46,649.29
2,848.40
240.47
-
49,738.16
主营业务成本
34,366.70
1,39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