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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4/27 16:29:33 浏览:299

来源时间为:2023-6-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于2023年6月14日届满。现因公司工作计划安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提前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余军先生、张良斌先生、聂申钱先生、夏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邵蓉女士、管建强先生、程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程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邵蓉女士、管建强先生、程华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其中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两名。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魏大昌先生、黄玲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生效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军先生:196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中医学院(现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8月至1993年10月任临川中心血站技术员;1993年11月至2000年12月任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理;2001年1月至2002年5月任北京耀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2年6月至2005年7月任广东佰易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14年3月任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任海南中和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余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7378股份,通过泰州同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421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共同实际控制人。余军先生和张良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良斌先生: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2月至2000年5月任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出纳;2000年5月至2001年10月任广东康之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配送中心经理;2001年10月至2005年12月任广东佰易药业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06年1月至今任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今担任广东上量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良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7378股份,通过泰州同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423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共同实际控制人。张良斌先生与余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聂申钱先生:194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2月至1987年1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兵部队干部;1987年12月至1993年8月任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预公司经理;1993年9月至2011年9月任中信医药实业有限公司经理;2011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上药科园信海医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海南中和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顾问;2020年4月至今担任海南妙峰山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聂申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8422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夏建国先生: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海洋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8月至1998年8月任南京药械厂制药机械研究所设计师;1998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冻干技师;2001年1月至2002年8月任深圳海普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工程部主管;2002年9月至2005年12月任广东佰易药业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06年1月至2015年5月任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项目总监;201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夏建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3714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邵蓉女士: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职于中国药科大学,任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天境生物(I-Mab)独立董事、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药学会理事、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政策与法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药促会监事等职。

截至目前,邵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邵蓉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管建强先生:195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兼任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管建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管建强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程华女士: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高级会计师,兼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硕士生导师、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截至目前,程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程华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魏大昌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师范大学大专学历。1988年11月至1993年9月,任成都军区后勤部供血站精制组长;1993年9月至1998年11月,任江西省博达生物工程研究所工程师;1998年11月至2005年3月,任广东湛江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部长;2005年3月至2005年10月,任广东佰易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05年11月至2016年6月,任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5月,任中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制项目总监;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任通盈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制项目总监;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包装部经理(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魏大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泰州同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600股份。魏大昌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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