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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场所搬迁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0/3/15 23:55:31 浏览:1079

来源时间为:2020-02-21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湛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拟对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场所搬迁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00-202002-246-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场所搬迁改造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82,056.04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名称:湛江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场所搬迁改造工程。

二、项目内容及预算价格:

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总价(元)

湛江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场所搬迁改造工程

1

1282056.04

具体工程量见附后的湛江市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审定工程预算审核结论及图纸

三、项目总体要求: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场所搬迁改造工程

(2)建设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市政府大院

(3)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场所搬迁改造工程,主要是对市政府机关大院20号楼及旁边4层办公楼建筑空间进行重新的功能划分,装饰装修部分施工范围:室内重新隔墙分隔空间、室内各空间重新做界面装饰处理(包括天花吊顶和地面铺设及墙面处理)、粉刷原保留墙体等;安装部分施工范围:电气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

(4)招标控制价:经审定的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282056.04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66942.56元(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招标控制价价中给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金额报价,不得改变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2.现场条件

(1)施工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

(2)施工用水:已接到工地。

(3)施工用电:已接到工地。

(4)临时设施:由施工单位自行搭设。

(5)施工用水用电及生活用水用电:按实际使用数量,施工用水按照湛江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元/吨扣回给发包人,施工用电按照湛江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元/度扣回给发包人。

3.工程招标范围及内容

工程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和涉及的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范围包括: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场所搬迁改造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

3.成交供应商派驻本项目的专业人员至少不低于以下人员配置:

安全负责人1名、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必须是本单位的员工,应具备建筑工程类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证、岗位证、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派驻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册人员,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及资格证书原件,否则,采购人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申请取消其成交资格)。

5.承包方式

根据招标人提供工程的施工图、施工图说明、工程量清单、相关资料及说明,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的规定,由中标单位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进行承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如确需分包的项目,必须与建设单位协商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方可分包。

6.施工工期及规定

(1)施工总期:75个日历天,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招标人欢迎各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能力,在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本招标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提出相应缩短工期的投标文件。

(3)本招标工程要求中标人按中标工期完成,每延误一天竣工罚款人民币2000元(因发包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

(4)因发包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得到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的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注:不可抗力的约定:经有关部门鉴定的五级以上地震,正面吹袭湛江市的十级以上台风和龙卷风及该施工区域出现降雨量大于200mm/d特大暴雨,雷击引起的火灾,并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7.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严格按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言及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机械等必须按投标书所述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该项目负责人必须到施工现场向发包人现场代表签到,到场签到时间不能少于总工期天数的90。到场签到时间少于总工期90的,每少签到一天罚款500元。

8.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1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282056.04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1.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在投标报价时不得改变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3供应商的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80(不包含该数值)的,磋商小组将审查其报价的合理性,供应商必须提供书面的成本分析说明(注:非综合单价分析表),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利用成本预测及其他有关资料,分析清单细目中各项成本水平与构成的变动情况,研究影响成本升降的各种因素及其变动原因,列出降低各项清单细目成本的途径;

2)对计划指标、实际指标、用量、单耗、单价、利润等进行分析,对比计算出节约的金额及百分比,并分析其原因;

3)提供所有相关成本价格证明材料及采购合同等;

4)提供第三方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其报价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的成本审核意见等。

供应商不能有效说明其成本价格的合理性,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将视该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若磋商小组经评审认定该竞供应商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价的,将对该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

(2)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2.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按合格等级进行目标管理,由采购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他有关各方依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和评定。

2.2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标准、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或施工程序不按施工规范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停工和返工,因停工和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合格,但达不到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等级,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赔偿损失并交纳伍万元违约金。

2.3本工程的保修期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保修有关规定的保修期限实行。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工程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提出要求返修的通知24小时内应派人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返修,若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返修的,返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若在规定时间内成交供应商违约,不派员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返修的,采购人可自行派人维修。若成交供应商经过两次返修仍不能解决同一质量问题,采购人可自行派人维修。若因成交供应商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修的,采购人自行派人维修,返修费用由工程保修押金中扣出,若返修费用超出保修押金时,采购人将按有关程序向成交供应商追讨。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的维修不解除成交供应商对本工程的保修责任。

(3)工程竣工资料的要求

3.1承包人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符合湛江市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资料的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3.2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按《湛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意见》(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的有关规定提供工程资料,若工程资料不全或承包人不按规定提供工程资料,则不予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协助发包人完成工程备案手续。

3.3若本工程按湛财综[2003]38号文的要求使用新型材料,中标人需按湛财综[2003]38号文的要求预留足够的时间通知发包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中标人还需按湛财综[2003]38号文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资料。若因中标人原因湛江市建设局未将预收金额退还发包人,未退还部分的金额由中标人承担,由发包人在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出。

4.其它要求

4.1按采购人要求随时停工及开工,可顺延竣工工日,但不承担误工费用。

4.2每天清理施工现场周边垃圾及清洁路面,损坏硬底化路面需及时修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与责任。

4.3减少灰尘及噪音,不得影响周围环境。

5.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

5.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单价不受工程量偏差而调整。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根据采购人在招标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以及招标前的施工现场情况与周围环境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和风险进行综合报价,不受市场上材料、设备、劳动力和运输价格的波动而改变。

5.2付款方式

人员设备进场支付工程预付款30,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至97;工程质量保证金为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息返还。

六、供应商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购买磋商文件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是供应商在册人员(磋商时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

5、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已登记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2月24日至2020年03月2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1日09时30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年03月11日09时30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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