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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装载机拉动钢管致人死亡-湛江不锈钢管

发布日期:2015/12/9 13:16:52 浏览:635

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本案属于当事人和解的应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陆某某在本案中是属于打工者,其系受老板指使而违规从事作业的,其主观恶性较小,且本案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决定对陆某某不起诉。


(本文来源:湛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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