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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相关部门回应出租车停运事件:维护正常营运秩序

发布日期:2016/7/23 12:28:02 浏览:594

在19日上午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湛江市交通、发改、公安等部门纷纷就媒体和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回应,表示将认真听取诉求,积极做好化解工作,维护正常营运秩序。

●到目前为止,面对停运问题相关部门采取了那些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1、认真听取诉求、积极做好化解工作。特别是出租车司机反映的收费问题,我们正在会同发改部门调研,为规范收费提出指导意见,争取尽快协调解决。2、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打、砸、恐吓事件,增强出租车司机上路信心,维护正常营运秩序。3、联合公安部门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力度。4、督促出租车企业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争取3月21日前恢复正常营运。对未能履行职责企业,取消企业质量诚信评价考核和评优、评先资格,让它在经营权竞标中失去竞争力,从而退出市场;经营权期满,申请继续经营不予审批。5、完善制度,提升服务。如司机提出指纹机使用问题,既便于行业管理,又便于司机工作,增强人性化。

●司机对“黑的”和县域出租车异地经营问题意见很大,交通执法部门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在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上,始终没有放松、懈怠过。

2016年1月至3月全市查处出租车情况:1、蓝牌小车154辆,其中市区查处60辆,各县(市、区)查处94辆;2、假冒套牌出租车(含喷涂)6辆(市区查处);3、出租车不按回程站点候客35辆(市区查处);4、出租车异地经营13辆(市区查处)。

下一步,将明确责任,强化网格管理。划分执法片区、执法重要地段,明确工作责任人及追责制度,提高执法打击力度。源头管理,打击异地营运行为。出租车辖区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加强源头管理,市区交通执法部门要加强现场查处打击力度。联合打击,增强联合打击效果。联合公安交警部门集中上路执法,按假牌、假证、非法营运不同违法性质由公安交警、交通执法部门分别查处,有力提高执法效果。错峰打击,增强打击力度。针对违法人员利用下班、休息时间上路从事非法营运等违章违法活动,调整执法时间,实行错峰打击。

●对近日打砸的士、威胁恐吓的士司机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是如何处理?

市公安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责,湛江市公安机关历来保持打击高压态势,严打各种违法犯罪,对近日市区出现的打砸的士车威胁恐吓的士司机的违法行为,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副市长、公安局长黄勇武表示将依法严惩。对以往的市区的士搭客到各地去遭袭、遭恐吓威胁的线索,已启动迅速梳理,逐条核查,具备立案条件的,督促立案,落实侦办,狠狠打击,绝不手软,坚决依法保护广大营运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湛江市正常的营运秩序。公安机关敦促打砸出租车,破坏正常交通秩序的违法人员投案自首,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目前湛江市出租汽车运价收费政策如何?

市发改局:考虑到之前湛江市出租汽车运价收费偏低,2014年起,湛江市出租车运价从原来的起步价2公里内5元调高至7元;运价每公里2元调至2.3元;候车费每小时24元;空驶费按50加收;夜间加价是晚上11点至次日凌晨5时30分期间乘出租车,超过起步里程后提高20;另外,在湛江民航机场候车载客的出租车每车次向乘客加收5元候车费,市区出租车载客至火车西站来回各加收10元回空费。总体来说,湛江市出租汽车收费水平在全省属于中游水平。

●据出租汽车司机反映,湛江市出租车承包费过高,湛江市价格主管部门为降低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做了哪些工作?

市发改局:出租汽车车辆费在2015年8月14日前执行5600元/车·月(最高限价)。目前,根据新的定价管理目录,全省已放开出租汽车承包费政府定价管理,改为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企业与司机按《合同法》约定。湛江市价格主管部门共取消和下调出租车收费项目5项。分别是:1、取消了出租车有偿使用费4000元/辆·年。2、取消了出租车营运管理费和客运管理费,按营业额0.5。3、取消了企业向司机收取的综合服务费,300元/月·辆。4、取消了综合性能检测费,180元·辆。5、下调了计价器检测费收费标准。由每年2次,每次75元,调为每年1次,每次45元。据统计,共减轻出租汽车负担每年约8200元。

本文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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