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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9月18名县处级干部被立案

发布日期:2017/6/29 13:45:51 浏览:436

碧海银沙网讯(文/刘兵林仪宣琪编辑/荣蓉雅竹)记者近日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随着办案力量加强,今年1-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654件,排名全省第二,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8人、乡科级干部124人,办案主业大步前进;同时,市纪委监察局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40个,仅保留10个。市纪委监察局一位负责人说,市纪委监察局正以前所未有的改革力度和创新精神,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努力为全市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减法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40个

议事协调机构是指为了完成某项特殊性或临时性任务而设立的跨部门的协调机构,种类极多。在命名方式上,有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委员会、指挥部等;在存在时限上,有常设型、阶段型、临时型。记者查询有关资料发现,一些地方的招生委员会、公务员招录联席会议、交通建设指挥部、城市规划委员会、市区灭蚊达标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等多个机构都出现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身影。而在此类机构中,绝大多数机构推进的任务都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主业”,但因为相关工作比较“敏感”,或者工作阻力大,于是地方党委、政府往往交给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者让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其中,导致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面过宽、职能泛化和主责淡化等问题,影响了执纪办案主业。

据了解,这种“忙了副业荒主业”的现象在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存在。为了回归本位,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今年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更多人力物力转移到反腐败主业上来,并率先行动,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25项精简至14项。随后,广东省纪委监察厅也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213项减少到12项。

市纪委监察局根据上级部署,积极做“减法”,从4月开始着手议事协调机构的清退工作。在深入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察局列出了议事协调机构清单,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和市纪委常委会多次讨论研究,认真制定清退方案,原有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50个,仅保留或继续参与议事协调机构10项,取消牵头的议事协调机构14项,退出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26项。这项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市纪委提交的清退方案,并明确:这次清理议事协调机构以后,除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增加的议事协调机构外,市纪委监察局原则上不再参与其他新增议事协调机构。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将通过正常的工作协商方式开展;对其他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不再参与,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林惜文表示,取消或退出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后,市纪委监察局将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协助市委、市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加法充实一线办案人员,提高执纪能力

在退出议事协调机构上做“减法”,而在整合查办案件力量上,市纪委监察局大胆做起了“加法”,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按照机构总数不增的原则,准备将纪检监察室从3个增加到5个,办案业务机构达到内设机构总数的64。在正式机构调整完成之前,先行理顺各室职能关系,避免职能交叉,减少重复劳动和推诿扯皮。重点推进信访工作率先“三转”,剥离业务外信访、重复上访和与纪检职能无关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较好解决重复上访、重复统计信访件、多干活、白干活等历史问题。通过理清职责关系,将人员力量进一步调整补充到办案一线,目前委局机关办案人员比例达到总人数的60,各县(市、区)纪委办案人员也全部达到70以上,有效地促进了办案工作。1-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78件,同比增长58.8,其中处级干部18人。

办案并非纪检监察机关的“独角戏”,只有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办案工作才能有新突破。为此,市纪委从委局机关、市直单位、县(市、区)和乡镇四个层面整合办案资源,建立健全与公检法和审计、银行等单位的办案协作机制,解决人才支持和技术保障问题,较好地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此外,市纪委还开展“案件大起底”,清理排查历史遗留案件线索,启动相应处置程序,解决一些线索长期搁置问题。从派驻纪检组抽调12名业务骨干,组成三个办案机动组集中办案,既解决派驻纪检组“零办案”问题,也锻炼派驻纪检干部的办案能力。结合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狠抓基层办案工作,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全部挂点督导基层办案,并推进县级纪委派驻纪工委指导镇街纪委办案。1-10月,全市121个乡镇街道自办案件数231件,有自办案件的比例达96。

自纠正人先正己,严防“灯下黑”

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同时,市纪委监察局更加重视自身建设,强调“正人先正己”,“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一方面,认真落实“转方式”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建立案件质量标准,加强案件审理把关,防止查办案件“数量提上去、质量降下来”。守住安全文明办案底线,主要领导经常到办案点检查督促办案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安全“零事故”。另一方面,认真落实“转作风”的要求,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和执纪行为。深入开展委局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严格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对干部队伍中的不良倾向和苗头及时提醒、有信必查,防止“灯下黑”。今年以来共查处违纪违法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3人。

《1至9月18名县处级干部被立案》相关参考资料:
处级干部 辽化、处级干部、副处级干部、处级干部竞聘、桂林 处级干部、干部立案、处级干部进修班开学、处级干部 学习 大学、南京处级干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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